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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以来,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政府办信息公开科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全面完成2020年度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完善工作机制,以政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环境信访案件和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运行。其主要工作: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县生态环境分局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报送各类信息659条。公开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政策宣传,信访查处、项目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3.政府信息管理。对上报的信息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 进一步落实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明确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4.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有机融合。5.监督保障。一是成立了以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全力给予保障,定期督促股室、站、队撰写提供有关生态环境工作动态信息。三是加强考核激励,把政务信息撰写纳入对各股室、站和队的考核。2020年无问责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7
2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4.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未充分体现。三是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等情况,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环保宣传进校园、进乡镇、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群众环保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加强与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的联系,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动态。
三是严格落实群众信访问题和环保督察整改盯办机制。认真对“12369”环保热线、“7812345”县长热线以及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相关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转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环保问题,有效促进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