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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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环保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5 00:00 来源: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2017年,蒙城环保局按照工作部署,紧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平台,主动发布各项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对外公开的窗口,直接关系到环保局的形象,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配合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局领导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局干部职工对电子政务工作的认识,克服被动“奉命”公开的思想,增强推行电子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强调对环保核心业务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要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围绕事关大局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要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一定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并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维护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

(二)健全制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是保障电子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手段。今年,我们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了《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把环境质量状况、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纳入我局环境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同时还规定了公开的方式、程序等。二是明确责任。年初,我们制定了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全局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在印发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还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把具体公开内容分解到机关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明确了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和责任部门。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在内部监督上,除接受全局职工的监督外,我们还在《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中明确规定: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在外部监督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及时查找我们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三)全面公开。一是在政务公开的范围上,从局机关到下属事业单位,逐步做到了全方位、多层次公开。二是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除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上要求必须公开的内容外,我们还紧密结合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加了大量公开的内容,基本涵盖了环保工作的方方面面。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运行表,使行政权力运行主体、法律依据、运行程序、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收费等向社会公开、透明,做到收费数额公开、执法公平、阳光收费。

二、政务信息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公开环保局机构信息。环保局通过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等信息,公开局机关各科室以及各直属单位名称、工作职能等信息,方便公众联系,接受群众监督。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公开办事指南。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环保局向社会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办事指南》等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内容,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搭建了服务桥梁,提高了办事效率。并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试运行、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还进行了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