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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度蒙城县残联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9条,其中政策法规13条,重大决策27条,机构领导13条,财政资金12条,招标采购17条,政策解读8条,监督保障4条,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及受理咨询情况。2020年,蒙城县残联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我会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
(四)加强平台建设。县残联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微信群、政务公开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综合业务能力,规范政务公开形式,确保高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
(五)完善监督保障。县残联结合工作实际,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残联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我会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对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2. 公开形式未形成多元化,仍停留在单一网站公开和法定场所查阅,未建立更多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的平台。
3. 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形成的良性互动还不完善。政府与群众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缺少更加便捷的交流平台。
(二)改进措施
1.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发布的信息质量,注重发布信息的时效。发布的政府信息,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提升,重点公布社会及群众关注高的热点问题。
2.形成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完善专门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使广大群众全方位、多元化、及时有效的了解政府信息。
3.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