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四确保”推进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帮扶工作

访问次数: 作者:吴胜 信息来源:民生网 发布时间:2024-04-1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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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以来,蒙城县民政局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充分发挥“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作用,多措并举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得到基本有效保障。

  确保低保保障“应保尽保”。县民政局把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与乡村振兴局、医保局、残联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重大疾病患者、大额医疗自费人员、重度残疾人以及“监测户”进行全面摸排,将符合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或其他低收入人口条件的应保尽保。今年1~3月,共保障农村低保23376户43093人人,累计发放资金6353.28万元。

  确保特困供养“应养尽养”。县民政局优化简化特困人员供养审批程序,持续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审批工作。定期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鼓励引导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入住医养中心集中供养,帮助他们过上“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的幸福生活。今年1-3月,共保障特困人员4628人,累计发放资金954.87万元。

  确保残疾失能“应享尽享”。县民政局适时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充分利用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联合县残联做好残疾人新增、停发及标准变更等动态管理工作。增进部门联动,每月与县残联共享数据,将最新数据及时反馈乡镇进行信息比对,确保保障对象不重不漏,符合残疾人补贴保障对象应享尽享。今年1-3月,共保障重度残疾人16172人,累计发放资金417.5万元,保障困难残疾人17543人,累计发放资金454.45万元。

  确保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县民政局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低保低收入以及分散特困人员,加强日常走访,做到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今年以来,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03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305.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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