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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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08:06 来源: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229/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刘海路114号,电话:0558-7693565,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和工作动态、通知公共、政策法规等信息,其中基础栏目332条, 重点领域18条,有效回应了社会关注,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网上信息发布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确保先审后发,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无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情况。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平台建设水平,现有政务信息公开网及“蒙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无主动公开目录调整情况。能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平台,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具办人积极参加县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综合业务能力。完善考核评议机制,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纳入绩效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机制,2023年开发区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以来,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是与规定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政策解读还需深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需加强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政策解读。二是公开内容有待充实,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压实政务公开监督责任,发挥政务公开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开发区现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任务分解表,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本年度重点领域目录搭建实现新旧目录完全替换工作。及时做好重点领域内的政策法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等栏目信息规范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