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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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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3416225116160697/202503-0000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美侠解读2025年度“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9 发布日期: 2025-03-19
咨询机构: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咨询电话: 0558-297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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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美侠解读2025年度“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9
发布日期: 2025-03-19
咨询机构: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咨询电话: 0558-2976780
【文字解读】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美侠解读2025年度“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19 09:44 信息来源: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美侠解读2025年度“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近日,亳州市残联印发《2025年亳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了更好的实施方案中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蒙城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美侠结合蒙城县残联工作实际,对该政策作出详细解读。
        一、目标任务

2025年提供托养服务的人数不少于325人。蒙城县本年度在小涧镇、板桥集镇实施。

二、托养对象

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优先保障重度残疾人,优先保障困难重度残疾人。

三、申请审核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由本人或监护人自愿向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表》。

(二)乡镇(街道)残联初审。乡镇(街道)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人员对残疾人进行托养服务调查,填写《2025年蒙城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调查表》,并根据调查结果在《2025年蒙城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表》中填写托养服务意见,提出初审意见,报县残联审核。

(三)县级审核。县残联对经乡镇(街道)初审的名单进行审核认定后,将审核认定名单反馈给乡镇。

(四)乡镇公示。乡镇(街道)残联将县残联审核认定的名单在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纳入年度托养服务对象。

四、托养服务内容

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的服务。

五、托养服务形式

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寄宿制托养服务,指采取24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指采用在社区就近、就便日托的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居家服务,指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机构,以上门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六、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5月至2026年 4月,托养服务时限为12个月。托养服务起止时间根据实际而定。

七、服务机构的确定

由县残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机构,对县残联审定的托养服务对象开展托养服务。

八、补助标准

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