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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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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65K/202307-003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调整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日期: 2023-07-03
咨询机构: 社会救助股 咨询电话: 0558-7626595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65K/202307-003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调整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日期: 2023-07-03
咨询机构: 社会救助股
咨询电话: 0558-762659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14:31 信息来源:蒙城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保障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亳政秘202331)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 城市低保标准由原706//月调整至756//月;农村低保标准由原689//月调整至721//月。

    1.城市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调整为:A639//月(含30%增发金额)、B579//月(含20%增发金额)、C479//月,城市三无人员补助水平调整为756//月。

    2.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调整为:A539//月(含30%增发金额)、B489//月(含20%增发金额)、C409//月。

    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938//月,农村集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分别调整834//月、634//;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保持1196//不作调整城市集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保持1092//月、892//不作调整。集中供养全护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保持2250//不作调整,集中供养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561//75//月;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655//月、374//57//

    新标准从20237月起执行。

     

     

    蒙城县民政局

    20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