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发〔2023〕21号
关于印发《板桥集镇2023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板桥集镇2023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板桥集镇委员会
板桥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板桥集镇2023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权益,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亳环委办〔2023〕3号)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做到重视程度再提高,组织领导再加强,宣传力度再加大,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坚决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1、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全面禁烧,严禁焚烧各类农作物(药材)秸秆、杂草、落叶、生活垃圾等现象,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
2、5月25日至6月25日为重点禁烧时段。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
3、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55%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板桥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环保站,从党政办、环保站、农综站、安委办等部门抽调人员联合办公,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通报。各村(社区)要成立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织,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
(二)广泛宣传发动。
1、召开会议宣传。镇召开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誓师大会,作全面动员和部署。各村要召开群众大会,参加人员包括两委干部、村民组长、扶贫小组长、党员、退休干部教师、农机手、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网格员、应急队人员等,广泛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
2、标语条幅宣传。利用道路沿线、自然庄路口、村部、卫生室周边等显著位置和人群集中地段,悬挂秸秆禁烧标语,张贴《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3、广播媒体信息宣传。镇成立秸秆禁烧宣传信息报导组,宣传禁烧好的措施和先进的事例;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公益岗小三轮循环播放禁烧宣传录音。
4、开展入户宣传。结合农事托管协议签订工作,进庄入户宣传,确保做到禁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利用微信群、朋友圈、邻长制平台等形式,宣传秸秆禁烧法规、政策和综合利用知识。宣传蓝天卫士、天网工程等监控手段,让群众了解政府打击焚烧秸秆行为的力度和决心,让群众了解焚烧秸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6、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宣传环保和禁烧知识,通过学生,教育家长。
(三)突出工作重点。
1、摸清群众收割方式、种植意向、秸秆去向及秸秆堆放点数量、分布、收储能力、清运情况等。
2、摸清现有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购机意向,宣传农机购置淘汰补贴政策,引导群众、农机合作社购置新型、大型农机;
3、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精神智障户、问题村、后进村、边界村、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
4、摸清辖区内公职人员亲情联系情况,以亲情带动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镇政府与村、村与村民组、村民组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协议书。
5、摸清群众红白喜事时间,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每一件红白喜事都有专人监管,现场监控。
(四)抓住关键环节。
1、引导群众适期抢收、适时整地、科学播种。
2、以“六离”(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离坟)为重要抓手,结合人居环境,全面清理田间地头、道路、沟边农作物秸秆。
3、秸秆集中堆放场所应设置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等,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彻底消除隐患。每个集中堆放场上交镇押金10万元。
4、做好“两防”,即“防意外”(烟火爆竹、烟头、机器自燃等),“防破坏”(人为破坏、恶意破坏)工作,严禁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炮竹和烧纸。
5、指导农机具维护保养与安全使用,所有农机作业前要经过农机安检,每台收割机必须配备5公斤以上灭火器2个、清水20公斤、沙子20公斤、小扫把1个、小铁锨1个。安检不合格的农机严禁下地作业,已达到使用年限的禁止下地作业,消防设施配备不齐的禁止下地作业。
(五)健全网格,明确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镇、村、组三级联动”的原则。各村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书记、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村组干部是所包保自然庄秸秆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发动党员、教师、保洁员、农电工、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以及一切其他享受财政供养人员配合村组干部包保田块,参与到管理网格中,明确包保责任人,包保干部要24小时吃住在村,采取“四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的办法,挂图作战,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做到时间空间无盲区。
(六)设立指挥部及网格,
禁烧期间每个村按2000-3000亩设置1个指挥部,大村至少设立3个以上现场指挥部,小村至少设立2个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需设置在田间地头开阔地段,每个指挥部至少1名村干部、1台旋耕机和待命的驾驶员、1辆三轮水车、10个灭火器、10把大扫帚,10把铁锨、10个水桶。每个指挥部按200-300亩设若干网格,每个网格至少2个人24小时交替值守,网格员穿黄马甲,配大笤帚、灭火器、三轮水车、手电筒等设备,网格员在自己所包区域范围内进行巡查、不得脱岗离岗,镇督查组将实时督查在岗情况。
(七)成立应急巡逻队。
镇政府成立4个应急巡逻队,每队4-5人,应急队配齐灭火物资每天不间断巡逻,每个行政村至少也要成立1-2个应急巡逻队,每队不少于10人,不得有村组干部兼任,配备机动车1辆、大扫帚20个,灭火器20个,宣传喇叭1套、红旗1面,及时发现,迅速处置,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向镇政府7731001报告,并紧急出动应急分队。
(八)拓宽途径,综合利用。
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点。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和政府引导解决好秸秆的出路问题,鼓励秸秆收储(利用)企业建立永久性(固定)收储中心,充分发挥养殖大户、生物质电厂、有机肥生产企业等加工利用企业作用,进一步拓宽过腹还田、秸秆发电、生物质燃料等利用途径,提高秸秆“五化”利用率。在秸秆综合利用中,打捆离田的,要配足打捆机、叉车和运输车辆配套作业,打捆清运不过夜。灭茬的要达到收割一块灭茬一块。
(九)以地定责,从严打击。
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农户对承包土地火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一起火点都要一查到底。对破坏环境,私自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对露天焚烧秸秆,一经发现应立即扑灭,公安机关、环境部门依法处置,对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的,从严从快打击;造成大气污染,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市县镇边界,要进行隔离带的设置,不低于100米。
四、严格奖惩,从严督查。
镇成立6个督查组和4个巡察队以及无人机巡航,实行全天候、全覆盖、24小时不间断督查。
1、人员在岗。参与禁烧镇干部,每人每天生活补助100元。镇管区、镇包村干部、村干部,被省、市、县、镇督查组督查到,1次不在岗罚款500元,2次不在岗罚款1000元、扣除禁烧押金并给予党政纪处分,镇应急队人员,被各级督查组督查到,1次不在岗罚款500元并全镇通报批评;2次不在岗罚款1000元并给予党政纪处分;村干部1次不在岗罚款500元并全镇通报批评;2次不在岗罚款1000元并给予党政纪处分;指挥部人员不在岗的每次处罚村包保责任人200元,网格员不在岗的每次处罚村包组干部100元,督查发现禁烧期间饮酒的一律移交纪委严肃处理。
2、信息上报。各村明确一名信息员,红白喜事未上报或者上报没有专人现场看管采取措施的,处罚村主要负责人和村包组干部各500元。各村每天下午4点之前报告当日收割进度,秸秆打捆、离田亩数、播种面积、安全事故,以及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经验做法。报送不及时,1次处罚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3、严明纪律,奖惩分明。实行禁烧考核百分制,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先进设立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8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0元;处罚后三名,倒数第一名的村处罚5000元,倒数第二名的村处罚3000元,倒数第三名的村处罚2000元,从禁烧资金中扣除。
对重视不到位、宣传不到位、网格落实不到位、摸底流于形式、应急措施流于形式,造成工作被动的村有关责任人,对有着火点的村书记、村主任、村包组干部、镇包片包村干部,严格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蒙城县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板桥集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责任并没收相应责任金。
附件:
1、板桥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板桥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门职责
3、板桥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方案
4、板桥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办法
附件1:
板桥集镇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永国(党委书记)
白凌飞(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申伟(党委副书记)
张少壮(党委副书记)
王华卫(一级主任科员)
陆迪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孟 醒(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韩秋实(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胡 博(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效国(党委委员)
丁 亮(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陆 军(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陈 锋(副镇长)
李 琳(副镇长)
李康泽(副镇长、党政办主任)
朱卫国(人大副主席)
桂 锋(副科级干部)
成 员:
谢 刚(纪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 晨(党政办副主任、组织干事)
刘明朗(党政办副主任)
薛 伟(宣传干事、团委书记)
陈 琳(环保站站长)
张子峰(财政所所长)
葛 磊(安委办主任)
李胜堂(执法队队长)
张自力(畜牧站站长)
孙国栋(市场所所长)
张 玲(司法所所长)
王国庆(供电所所长)
乔兴民(板桥学区主任)
葛 伟(卫生院院长)
宋 凯(国土所所长)
王天奇(农综站副站长)
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明朗、谢刚、葛磊、王天奇为办公室成员。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7731001。
附件2:
板桥集镇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部门职责
镇禁烧办:牵头负责秸秆禁烧的日常工作,协调开展督查、调度、通报、信息发布工作。
镇环保站:负责全镇秸秆禁烧统筹调度工作,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卫星火点认定取证、案件移交及误判火点申请核销工作。负责禁止河渠塘荒滩烧荒的管理工作,做好河道、沟渠水系的管理巡查工作,发现秸秆堵塞水体要督促村立即清运。
镇安委办:镇安委办负责做好秸秆堆放场管理的安监、督查工作,负责做好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取证、处置、报告等工作。当发生大面积焚烧有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时,协调消防救援部门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镇农综站:负责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工作。大力宣传机械化收获秸秆还(离)田。负责做好农机统计、调配、安检、服务等工作。
镇国土所:负责禁止林地烧荒及焚烧林业垃圾的管理工作。
镇纪委: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禁烧不力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按照《2023年板桥集镇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镇组织办:负责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纳入对镇直和村(社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落实相关干部的组织处理措施。
镇宣传办:负责督促指导村(社区)做好村村通广播维修、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及舆论监督工作。
镇派出所:派出所人员要划分片区,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工作。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过失引起火灾、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阻碍公务、暴力抗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秸秆禁烧期间树木防火宣传和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镇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资金预算、拨付、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全镇道路打场晒粮督查清理工作,保障公路畅通。负责农村清洁工程检查。
镇畜牧站:负责做好小麦秸秆饲料化、青贮、黄贮饲料化的技术指导及秸秆饲料堆放点的安监、督查、数据统计上报等管理工作。
镇党政办: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做好气象预报预警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板桥学区: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两书”(告家长书、倡议书)等活动,倡议学生向家长宣传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附件3:
板桥集镇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督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明确督查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禁烧效果,按照蒙城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从5月25日开始,至6月25日秸杆禁烧结束。
二、督查方式
镇成立6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督查,做到禁烧期间督查工作全覆盖、不间断。
第一督查组:
组 长:王永国 成 员:苑旭阳
督查范围:全镇范围
第二督查组:
组 长:白凌飞 成 员:桂志强
督查范围:全镇范围
第三督查组:
组 长:王申伟
督查范围:方刘、陶袁、集南、桂光
第四督查组:
组 长:张少壮
督查范围:板桥、刘圩、关庙、瓦埠
第五督查组
组 长:王华卫
督查范围:和平、乌集、新三关、白园
第六督查组
组 长:陆迪生
督查范围:李楼、双鹿、大付、大苑
三、督查内容
(一)禁烧前期。重点督查禁烧前期任务落实情况。根据村(含社区,下同)网格化管理资料,进村入户核查。督查宣传动员、网格化监管、一封信发放、种植结构调整、秸秆去向和下季作物种植意愿以及禁烧协议签订情况。督查责任书签订情况。督查群众红白喜事、老旧农机等重点隐患摸排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督查秸秆能源化、饲料化统计摸底情况,督查板桥学区中小学环保课程教学落实情况。依照禁烧工作部门职责,督查镇直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秸秆收储方面,督查堆放(场)点是否严格按统一标准设立,消防通道、安全围网、消防水源等相关安全设施设置配备情况。
农事托管方面,督查村两委是否召开托管专题会议、成立托管工作组并明确职责、入户宣传托管工作;村与农业合作社签订的托管协议,是否明确面积、内容、质量标准、价格,是否张榜公示;农户留存托管作业合同是否张贴上墙、是否知道作业服务的机手姓名和联系电话;村是否编制托管管理网格图,村托管工作组及农业合作社作业机具、作业机手、作业地块面积等对接上表;农业合作社是否编制农业机械网格化配置表,是否按托管协议面积将机械配置到位。
(二)禁烧期间。主要督查村禁烧措施是否得力,包保人员是否到位履职,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作为以及饮酒问题。督查镇直相关部门履行禁烧职责情况;督查收、种、用、禁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秸秆“六离一集中”情况(‘六离’即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离坟;‘一集中’即把秸秆集中到堆放点);督查农机安检人员执行农机禁用(淘汰)标准情况;督查秸秆集中堆放点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消防水源、消防设备以及专人看管情况。重点是发现火点,参与认定火点(以市、县火点认定标准为依据)。
农事托管方面,督查农业合作社履约情况、农户对作业质量的满意度以及镇、村于部深入托管现场实地监管情况。
(三)禁烧后期。主要督查田间地头秸秆清运情况,秸秆堆放场隐患管理情况情况等。重点督查路边、沟渠、塘边、坟头等地点秸秆堆放的焚烧隐患和污染隐患消除情况。依照禁烧工作部门职责,督查镇直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提高站位,做到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缺位、不推诿、不失职,确保所督查的村秸秆禁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督查人员禁烧期间对所督查的村开展全天候督查。禁烧期间严禁饮酒,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
(三)履职尽责。督查组要根据所督查村的实际情况,制定督查计划和督查路线,深入到村、组、田间开展督查,并对督查路线和发现问题做好备查记录,车辆按行驶里程补助燃油费用。
(四)公正督查。督查工作要客观公正,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上报镇禁烧办一份、反馈至村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