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357Q/202112-00275 | 组配分类: | “十四五”规划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蒙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四五”发展规划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
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357Q/202112-00275 |
组配分类: | “十四五”规划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蒙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四五”发展规划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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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蒙城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摆到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城市环境质量稳中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跃上新台阶。
“十四五”时期,蒙城城镇化已从高速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蒙城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全面、均衡、显著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为不断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率先将蒙城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城市,特编制本规划。
蒙城县历史悠久,是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据尉迟寺遗址发掘文物证实,4500多年前,即有古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自殷商以来,县名迭更,隶属多变。唐代天宝元年(742),正式定名为蒙城县,沿用至今。蒙城,古称山桑、漆园、涡阳、淝水,是安徽省亳州市下辖县,地处淮北平原中部,位于安徽省西北部,亳州市东部,东邻蚌埠市怀远县,西靠利辛县、涡阳县,南接淮南市凤台县,北接淮北市濉溪县,介于北纬32°55′29″—33°29′64″,东经116°15′43″—116°49′25″之间。
蒙城县境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缓缓倾斜,地面高程在21-29.5米之间,沿涡河区域为黄泛冲积平原,北淝河、芡河流域属河间侵蚀平原;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热同期。蒙城境内有万佛塔、蒙城文庙、庄子祠、九鼎灵山寺等名胜古迹。尉迟寺新石器文化遗址被称为“中华原始第一村”,和北宋古塔万佛塔一起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蒙城县为安徽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庄子故里、中国楹联之乡、安徽省硬笔书法之乡 ,也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文化工作模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2018年8月,安徽省政府批准蒙城县退出贫困县。
2019年,实现生产总值383.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2%。 2020年5月,被列入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2020年6月,经中央依法治国委入选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2017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会议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要注意因地制宜,保护、保留乡村风貌。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 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4月26日,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浙江安吉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2016年7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2016﹞9号)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办发﹝2016﹞11号)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环保厅、省农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经信委制定了《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2017 年5 月26 日,安徽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会在合肥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打造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2018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努力打造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制定了《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推进安徽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了《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
2019年5月,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改厕工作推进会在涡阳县召开。会议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改厕是民生工程和惠民工程,要紧盯目标任务,排出时间表,制好施工图,协同推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遵循群众意愿,争取群众支持;要坚决克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改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避免“一刀切”“简单化”。
2019年7月,亳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暨二季度农业农村工作调度会在蒙城召开。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要因地制宜,适当引领,加快推进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奋力争先进位,加快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今年的改厕任务。要突出地方特色,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统筹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取得实效。要坚持质量优先,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2020年5月,亳州市印发《关于建立农村爱国卫生防疫运动暨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标志着全市将正式建立长治长效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持续保持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筑牢卫生防疫的基层基础环境,促进农民群众养成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
2020年5月,为更好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蒙城县发布了《蒙城县农村厕所后续管护长效机制暂行办法》。
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不仅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本身,更在于其重要的时代价值,这种时代价值突出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广大农村而言,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干净的农村人居环境与良好的生态环境、洁净的饮用水、安全的食品等逐渐成为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而且这种需要会变得日益迫切。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有效途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曾指出,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是习近平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路径的明确指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蒙城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部,隶属于亳州市,国土面积2091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3个街道、290个行政村(社区)。截至2019年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46.6万人,常住人口116.1万人。
蒙城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坚持以规划为引领,统筹农村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为重点,牢牢把握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这根主线,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各项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积极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奋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推进。蒙城县积极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进村入户,采取明白纸、广播、宣传台等形式广泛宣传改厕政策和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因地制宜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新型砖砌三格式化粪池”。2019年拆除旱厕1.354万座,完成21个村整村推进改厕项目,常住农户改厕1.42万户,累积完成58579户农村厕所卫生改造(其中2017年完成20990户;2018年完成23385户;2019年完成14204户)。积极落实改厕资金,验收合格后给予每户奖补1100元(其中省级400元、市级300元、县级400元),确保建一户成一户。持续开展户改厕“回头看”,确保改厕效果持续发挥。美丽乡村中心村、旅游村等全面配套建设公共厕所,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坚持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原则,共计建设公厕700座。建立健全户厕、公厕的管护机制,全县各乡镇均采购10辆5吨以上大型抽粪车、36辆2吨以上的三轮抽粪车,用于清掏农村集镇和村庄的公厕;购置电瓶抽粪车700辆,用于清掏全县58579户户厕。
垃圾收集处理全域覆盖。围绕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基础途径与发展方向,2016年,蒙城县编制并实施了《蒙城县县域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2017年,依据《蒙城县县域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创新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周期为15年,由山东康洁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实施,年均服务费9000万元。建立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实现县域城乡环境卫生公共服务全覆盖,日均转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400余吨。2017年,蒙城县谋划了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投资3.6亿元,设计处理能力为700吨/日,一期工程于2017年12月开工,2019年12月底正式运行,目前项目日发电30万千瓦。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用彻底解决了蒙城县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充分实现了生活垃圾的资源再利用,实现生活垃圾“全处理、无填埋”。
大力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结合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推进。首先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美丽乡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由农业农村局负责;集镇建成区的生活污水治理由城管局负责,其他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由态环境分局负责。截至2019年年末,蒙城县已建成23座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2.38万m3/d,铺设管网185.7公里。其中投入运营17座,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45%。其中许疃镇污水处理厂和双涧镇污水提升泵站由蒙城县清流污水处理厂负责运营,其余21座污水处理站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委托中联环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运营费为每站每月2万元。持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力度,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安装出水COD和出水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
农村黑臭水体逐步消除。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范围,以村庄内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2019年消除农村黑臭水体237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农村村容村貌持续改善。以自然庄环境整治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立足全域,印发《蒙城县百村示范、千庄整治实施意见》,开展清洁村庄、绿色村庄、宜居村庄、美丽村庄“四村同创”行动,2019年创建82个“美丽宜居村庄”。发动群众全面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清理沟塘1446个,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12000吨,规范畜禽散养行政村269个,清理乱搭乱建7968户,清理废旧广告牌5916个,清理无功能建筑4.56万平方米,开展清洁卫生宣传2011次。坚持“不大拆大建、水面只增不减、树木只栽不砍”的原则,实施农村绿色家园工程,科学制定乡村绿化规划,按照“农田林网化、道路林带化、村庄林果化”要求,持续推进绿化提升行动,建成森林村庄58个。围绕水、电、路、五小园等工程,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创建82个美丽宜居村庄。
农村清洁工程持续推进。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坚持做优规划,创新理念,立足全域,有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全县累计建设77个省级美丽乡村,已建成省级美丽村中心村51个,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挖掘乡村文化特质,发展美丽经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发挥中心村辐射带动作用,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3个。
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大幅度提升。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修建和改造道路197.5公里,通过利用“村村通”、“一事一议”项目基本解决了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同时大力推进“路长制”,开展管养体制改革试点。新建休闲广场67个,农贸市场7个,服务中心30个,桥梁153个。
加强组织领导。蒙城县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明确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整治促推进,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基层环保“大盘子”统筹推进,合力攻坚。创新成立17个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具体负责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常态化巡查监管,推进各项环保工作落实落地。按照“1+8+2+N”模式,健全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队伍机制,即每个乡镇1名分管领导、8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名县直业务指导人员。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确定N名相关人员参与工作。形成了县委县政府靠前指挥、统筹推进,职能部门权责清晰、密切配合,镇村机构健全、具体实施的高效落实体系。利用“三个三分之一”工作法,建立“群众、乡贤和村干部”议事参与机制;组织、动员群众参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运行管护等工作。
发动农民参与。蒙城县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始终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充分发挥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聪明才智。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全县280个村(居)全部完成了村规民约的修改完善,并充分发挥功能。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以及“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示范作用。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评选等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开展“五净一规范”活动,让农民群众自觉打扫房前房后、屋内屋外,不乱倒生活垃圾污水,讲卫生等良好生活习惯,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加大农户节约用水、规范排放生活污水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构建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县级日常督查、月兑现、年表彰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文明办、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绩效考评中心组建了工作专班,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查通报。县农工办联合城管局、文明办人员对各乡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暗访测评,测评结果一月一兑现,并把镇村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纳入月考核。
探索建立村庄公共环境管理制度。引导村级利用村集体经济开发护绿员、护厕员、护水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并明确职责加强考核管理。明确专人对村庄环境和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督查考核,并将日常考核结果与村、村干部、岗位人员绩效工资挂钩,各乡镇每月要召开兑现会。
近年来,蒙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
全县目前改厕任务仅完成58579万户,距离全覆盖的目标差距较大。2017—2018两年度农村改厕质量较低,砖砌三格式技术要求较高,质量把关不严,易于出现渗漏现象,后续管护压力较大。
垃圾分类工作目前仅完成了初步分类,垃圾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机制不健全。仅完成了美好乡村和集镇建成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域的治理刚刚进行规划。已建设完成的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后期运维服务不完善。
虽然蒙城县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始终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但仍存在群众节约用水及规范排放生活污水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卫生防疫、健康生活、清洁卫生等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组织开展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积极性有待调动,参与度不高。
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目前正处于摸索建立阶段,机制尚不完善、不健全。乡镇机构整合不到位,乡镇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整合力度不够,普遍存在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宜居村庄、改厕工作多人分管,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没有做到统筹协调推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易反弹,镇与镇、村与村、庄与庄之间发展不平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统筹引导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推动城乡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六个现代化新蒙城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系统思维、有序推进。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需要,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综合考虑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先行。进一步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强化村庄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推进,通过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农民自愿适度集中居住,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试点示范,点面结合,推动整体提升。
——坚持保护乡愁、传承发展。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坚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共同参与建设和维护美好家园。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各村发展实际进行规划定位,将全县17个乡镇(街道)290个行政村(社区)分成改造提升型村庄、拆迁新建型村庄、特色保护型村庄、旧村整治型村庄四种类别,实施分型管理与整体推进。以建设美丽生态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攻坚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实施“4644”计划,实施六大行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提升行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域提升行动、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村落保护利用整体提升行动、城乡环境融合发展统筹提升行动、村庄特色营造行动),落实四大工程(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工程、农村厕所及粪污治理分类推进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梯次治理工程、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工程),实现四化目标(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全域化、村容村貌品质化、城乡区域一体化),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面改善蒙城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到2025年,力争率先在皖北地区实现四化(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全域化、村容村貌品质化、城乡区域一体化),率先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率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治理体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蒙城版的富春山居图。
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新成效
加快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垃圾转化率、确保分类常态化,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新进展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基本全覆盖;建有处理设施村的农户污水应接尽接;全县乡镇所在地、省级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明显。
3.农村厕所革命迈上新台阶
坚持与村庄建设同步规划,与农村改厕整村推进同步实施,与农村生活污水同步治理,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实现基本完成农村改厕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工作目标。50%以上的农村常住户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在确保质量、优先群众满意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村,探索分步实施、整村推进,做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取得新成效
进一步提升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力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地膜回收、农膜回收率达到85%。
5.村容村貌取得新风貌
创建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省市项目支持的重点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蒙城特色和区域特点,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建设模式。发扬“吏无田甲当时气、民有庄周”的蒙城精神传承;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乡村旅游、民宿旅游较快发展。
1.《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蒙城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5.《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
7.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9.《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
10.《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
11.《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12.《安徽省2020年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
13.《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4.《蒙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5.《蒙城县村庄布点规划(2016-2030 年)》;
16.《蒙城县国土空间规划》;
17.其他相关。
五年,即2020-2025年。
蒙城县全部17个乡镇(街道),290个村(社区)。
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根据安徽省最新发布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结合蒙城县实际情况,落实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绿色空间守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深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加大“低小散”企业整治力度,实现行业结构合理化、区域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全面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与出境水水质和森林质量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
开展“森林村庄”创建行动和绿色生态村庄建设,大力发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村庄森林生态系统。健全村庄绿化长效管养制度,注重古树名木保护,预防和制止各类侵绿、占绿和毁绿行为。
深入推进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建设,完善田间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合理有效利用。深入推进农村“三改一拆”、平原绿化、“清三河”、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宜通则通的原则,积极开展村庄生态化有机更新和改造提升,深化“无违建”创建。
深化农村用户厕所无害化改造,普及卫生厕所。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农村公厕合理布局。按照卫生实用、环保美观、管理规范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公厕和旅游厕所改造建设管理,积极建设生态公厕。全面实施厕所粪污同步治理、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做好改厕与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加强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的污水治理,规范隔油池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创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推动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强化县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试点,统筹推进生活污水系统治理。完善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滩长制、湾长制,深入实施河湖库塘清淤工程,建立健全轮疏机制,加强水系连通,巩固提升农村剿灭劣V类水成果。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农户分类、回收利用、设施提升、制度建设、长效管理五大行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转运处理和就地处理模式。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机制。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站点建设。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进村庄及庭院垃圾治理,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水平。加快实施防洪排涝工程和河流综治工程,打造美丽河湖,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强乡村通信和广电网络建设,扩大光纤和移动网络覆盖范围,提升农村宽带接入和视(音)频服务能力。完善邮政网点,推动邮政快递合作,促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
4.3.1全面加强规划设计
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全覆盖,推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大力开展村庄设计,实行农房通用图集全覆盖,全面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制定乡村地域风貌特色营造技术指南和乡村建设色彩控制导则,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结合建设“坡地村镇”、打造田园综合体等,加快皖北民居建设。
4.3.2开展全域土地整治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中盘活,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保障,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统一治理修复,实现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土地利用格局。
4.3.3规范农房改造建设
深化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行动,健全完善农村危旧房风险防范机制和处置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治理改造,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以安全实用、节能减排、经济美观、健康舒适为导向,开展绿色农房建设。抓好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开展村庄墙院和“赤膊墙”整治,形成县、乡、村农房管理机制,切实解决乱搭乱建问题。
4.3.4强化景观风貌管控
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和有项目必设计、无设计不施工的要求,严格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认真落实农房建设管理规定。强化乡镇属地综合管理职责,实现基层规划、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监管。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鼓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风貌提升等涉农工程项目。
4.3.5深入开展示范建设
坚持以点带面、整乡整镇和点线面片相结合,全域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推进示范村串点成线、连线成片,促进乡村资源配置更为合理、服务功能更为完善、景观风貌更为协调、地域文化韵味更为彰显。深入开展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积极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县,培育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和乡村振兴精品村,建设A级景区村,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建立全县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各类保护对象的挂牌保护,完善分级保护体系。探索开展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传统民居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护。注重保护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展现村落与地域环境相融的景观风貌特色。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健全保护管理体制,加强防灾能力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村落保护发展综合能力。
编制县域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统筹推进村落系统保护和整体利用。严格执行村落保护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加快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抢救性保护,使村落、传统民居与周边建筑景观环境相协调,彰显村落整体风貌。健全预警和退出机制,防止损害文化遗产价值。加强科学利用,有序培育发展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民俗文化村、乡土文化体验,以及民宿、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
实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挖掘农耕文化,复兴民俗活动,提升民间技艺。加大对传统工艺、民俗、戏剧、曲艺等的发掘力度,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培育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深化“千村故事”编撰和“千村档案”建立工作,推动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加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力度。改善小城镇环境面貌,优化小城镇空间布局,完善小城镇基础服务功能。深化“腾笼换鸟”,加强老旧工业区改造,推进产镇融合,打造一批有文化、有特色、有产业的样板乡镇。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城管、智慧城镇等建设,提升治理水平。
按照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市场主体、惠及群众的要求,推进小城镇有重点、有特色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制定特色小城镇规划设计编制标准,提高规划设计编制和项目实施水平。
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促进城乡道路互联互通、供水管网无缝对接、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公交一体化经营,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效益。推动城镇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向乡村延伸覆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启动5G、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互联网等科技创新领域的基础设施,从城市“新基建”延伸到农村“新基建”。把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水平,作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监测平台,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的应用,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与保护,实现对农村污染物、污染源全程监测。
构成美丽乡村社区特色的要素主要有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环境、历史文化传统、建筑风貌和经济结构等多方面。要按照“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编制村庄布点和村落建设规划,加强对四个城乡统筹分区乡村建设的分类指导,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推动农村面貌实现重大改变。改变沿路建房现状,突出节约集约化发展;改变统一规划模式,突出风情特色与相容性,提高村落规划建设水平。
绿色空间对村民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对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和新村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作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街道和广场不仅是新村社区空间的骨架,同样也是村庄形象和景观的核心内容。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区发展的历史、文脉和空间特点,展示着社区经济、文化发展取得的成果,展现了农村社区的风貌和特色,是农村社区中最具活力的空间,通过对街道和广场的认识,人们可以认知一个村庄。
对重点村庄、沿重要交通通道、临河地区特色民居等村庄,应采取“以整为主、以治相辅”的村容整治模式,积极实施“三清四改五化”工程,努力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形成示范效应后,逐步向全域推广。“三清”(清理粪堆、清理垃圾堆、清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为重点,以“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1.道路网建设
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完善农村道路网络,提高通达能力。全面推进村村通公路建设,严格执行村村通公路建设的有关标准。
2.能源供应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以中心村为单位保证电力供应;积极发展沼气、太阳能、小水电等适合农村发展的清洁能源。
3.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以新型农村社区(包含中心村、基层村)为单位,建设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农村水环境。
“四节一环保”指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建设“四节一环保”型新社区是实现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方面;另外,建设“四节一环保”型美丽乡村可以大大降低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成本,提高生活质量,契合了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其总体思路,是以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美丽乡村社区为目标,积极引进村庄建设新技术、新材料,创新建设一批“四节一环保”型村庄。
在蒙城县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将推荐采用如下两方面的技术:
1.直接采用用于节约资源的技术措施:这些技术包括节能灯具、节能炉灶、节水洁具、中水回收技术、雨水收集技术、工业废热应用等。这些技术可以直接减少相关资源的消耗,提高其利用效率。
2.间接用于节约资源的技术措施:如在规划设计中合理选址,采用适宜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及朝向等,创造优良的小气候环境减少能源消耗;再如控制建筑体形系数、提高建筑热工性能减少建筑能耗。另外太能能、水电能、风能等清洁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技术,可替代部分常规资源的使用,也属于间接用于节约资源的技术措施范畴。
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因地制宜选择垃圾收运和处理方式。清理农村陈年垃圾,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1.建立收运体系
根据村庄分布、转运距离、经济条件等因素,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方式。
2.科学布局设施
行政村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容量不足的地方应及时新建、改建或扩建。
3.陈年垃圾清理
抓住沟渠、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道路沿线、村庄边际、桥头、林间、景区周边等重点部位,以清理陈年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秸秆杂物等为重点,做到“五清五无”(即清河塘沟渠无漂浮物、清房前屋后无堆积杂物、清主干道两侧无散落垃圾、清庄边桥头无积存垃圾堆、清田间地头无堆放秸秆)。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
4.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按照《安徽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要求,科学实施整治工作。要注重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二次环境污染管控,特别是要做好垃圾堆体开挖过程中的防坍塌、雨季雨水入渗、气体爆炸燃烧等安全防范,垃圾清运过程中要做到车辆密闭、不遗撒、不跑冒滴漏。
5.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转变生活习惯,以传统菜篮、环保纸袋、无纺布可降解购物袋、 稻草绳等替代普通塑料袋,减少白色污染。
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分类后就地减量。按照“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三大类分别收集。湿垃圾就地堆肥还田。干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建筑垃圾就近填坑铺路,可回收垃圾卖废品处理。有害垃圾单独收集、集中处理。
6.无害化处理
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无害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集中堆放、简易填埋以及小型焚烧炉等。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7.建立日常保洁管护机制
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将环卫管理由县向乡镇延伸。 建立稳定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根据人口规模、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环卫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职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作用,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卫生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制定奖惩措施,建立村民认可遵从的农村卫生保洁制度。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将农村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推向市场。
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1.户厕改造
大力推进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重点对不能纳入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的农村厕所进行改造,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厕所。农民新建住房及易地扶贫搬迁、行蓄洪区居民迁建、灾后重建、塌陷区治理等项目,统筹配建卫生厕所,卫生厕所要达到无害化标准。
(1)合理确定改厕模式
坚持“卫生、经济、适用、环保”和整村推进的原则。执行全国爱卫办2018年5月组织制定的《农村户厕建设规范》(全爱卫办发〔2018〕4号),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条件、自然环境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农村户厕改造方式,加强农村改厕建设与管理,提高改厕质量水平。
(2)鼓励厕屋进院入室
以方便如厕为原则,鼓励厕屋进院入室。鼓励和引导农户利用农户院墙内的一面墙、拐角两面墙新建厕所,充分利用旧砖、旧瓦、旧材料,降低改厕成本。
(3)确保施工质量
农村改厕由县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及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施工队伍要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开展组织现场培训,提高施工人员施工技能。
(4)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户将粪液粪渣还田资源化利用。探索社会化管护,鼓励企业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等后期工作。
2.公厕建设
(1)合理配置公厕
加强村庄公厕建设,中心村、特色村、旅游村等都要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新建和已有公共厕所要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要按规定配建旅游厕所。
(2)公厕建设选址
公厕建设应选择地势较高,不易积存雨水,无地质危险地段,宜在村民活动广场、公共服务中心等人口较集中地段,方便使用。与食品加工点、托幼机构和集中式给水点等的距离应在30米以上。
(3)满足功能要求
公厕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选配现代节水型卫生器具,加强通风除臭,设置明显标识。
(4)日常管护
保洁实行专人负责,做到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便池内无污染,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污水。到2025年,全县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全部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
1.污水处理模式
要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确定污水处理模式,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提高污水收集率。同步推进管网覆盖范围内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污水治理需求。
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引(试行)》执行,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主要有三种模式。
(1)乡镇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采用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城市周边乡镇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提倡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2)中心村污水治理。根据中心村自然条件和原有基础设施,采用集中处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处理模式。
(3)自然村污水治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自然村,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办法,采用三格式化粪池等处理技术,就地进行生态治理。
2.污水治理要求
根据受纳水体及环境的功能性要求,采用以生物脱氮除磷处理为主的、工程造价低、运行费用少和运行维护简单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水应根据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区、农田灌溉区等环境要求,结合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利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处理后的尾水,宜利用洼地、农田等进一步净化、储存和利用,不得直接排入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水体。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3.河塘沟渠疏浚
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恢复水生态,保障河道沟塘使用功能,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及防灾需要。尽量减少对自然河道沟塘的开挖和围填,避免过多的人工化,以保持水系的自然特征和风貌。
4.村庄水体整治
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防止杂物腐烂影响水体,保持岸边原生植物,提高水体自净能。适度补充芦苇、菖蒲、水葱、美人蕉等水生植物吸收水体中氮、磷等有机质和重金属,清除污染物、净化水体。通过螺蛳、鲫鱼等水生生物去除多余营养物质,控制藻类生长,使水体清澈。
5.雨水收集排放
有条件的村庄可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可采用透水材料铺砖地面、将房前屋后的过道和绿化改为下沉式,充分利用地形自然排放, 实现雨污分流,使渗透的雨水就近收蓄入池塘、河流等水体。
1.村庄道路
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实现户户通。
(1)完善内部路网
打通断头路,拓宽局部狭窄地段,完善路网。 道路宜曲不宜直,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利用原有路基、空闲地,延续村庄原有路网格局,满足交通及消防需求。
(2)加强对外通达
提高村庄对外通达水平,村村通公路,中心村能够通公交。
(3)道路宽窄相宜
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等级和宽度。进村道路、村内主要道路宽度不小于4米,不满足会车要求的,可局部拓展会车段。旅游型村庄道路应满足旅游车辆的通行。村庄内部道路标高宜低于两侧农房标高,以避免雨水倒流至房屋内。当村庄内部道路标高高于两侧农房标高时,应在路边设置排水边沟和绿化用地,及时排放和消纳雨水。 村庄外部道路标高宜高于周边农田菜地,以便于路面雨水排放至周边农田。
(4)路面材质多样
推进村内主要道路硬化;选用地方天然材料,体现村庄风貌。
(5)实现道路亮化
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有照明。 路灯一般布置在村庄主次道路一侧、丁字路口、十字路口等位置,具体形式应根据道路宽度、等级确定以及相关规范确定。科学设置路灯间距。路灯架设方式主要有单独架设、随杆架设等方式,应根据现状情况灵活布置。特色村庄的路灯样式应与村庄风貌呼应、协调。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
(6)加强安全防护
在陡峭路段设防护装置,采用护坡等方式做好路基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师生经常出入等路段应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告牌等。
(7)合理安排停车
清除违规占道。保障公路通行功能,清除两侧占道经营,引导传统“马路市场”避开主要交通道路,公路路面无打场晒粮。利用闲置地停车。充分利用村中空地、闲置地临时停靠车辆,避免在交通性主干道两侧停靠。合理设置停车场。规模较小的村庄可结合村入口,靠近村庄边缘地带设置集中停车场,规模较大的村庄停车场宜分散布置;发展旅游的村庄应结合村入口和旅游线路,设置旅游车辆集中停放场。有条件地区建议采用生态停车场。
2.公共空间整治
(1)村容村貌整治
①清理私搭乱建
清理残垣断壁、破败建筑、构筑物及违章搭建。
②清理乱堆乱放
有序堆放剩余建筑材料,不得占用村庄道路、活动场地和景观河道,并进行适当遮挡。
③整治庭院环境
柴草杂物进院。将柴草堆移到房屋背街面、庭院内、树林后等区域,码放整齐。
④整理生产工具
农具、农用车在生产地点周边集中停放或在农户院内停放。
⑤整理广告牌匾
及时清除影响村庄风貌、与环境不协调的墙体广告、违规牌匾、废旧广告牌。利用适当的色彩、形式重新粉刷,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店面招牌、广告、宣传语等应大小适宜、色彩协调。有条件的村庄可设置文化墙、公告栏等。
⑥整理电杆线路
理顺线路、鼓励入地。更换废线杆,梳理电力电信线路,减少线路与道路、河流交叉,避免跨越建筑物,合理设置变电设施。强弱分设、走线规范。管线上不得悬挂杂物及晾晒衣物,以保证道路通畅、行人安全、风貌整齐。
⑦整理外挂设备
整治影响村庄空间外观视觉的外墙、窗户、栏杆等,规范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外机等设施的安装。
(2)标识标牌配备
村庄配备必要的标识标牌,路牌、旅游导览牌、信息牌等户外标识应统筹安排位置,与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并因地制宜设计造型、尺度、图案、色彩等。
3.绿化美化
(1)四旁绿化
村旁绿化:村旁绿化应与农田经济作物相结合,还可以种植茶树、桑树、中药材等。宅旁绿化:农民自主选择,药材果蔬爬藤植物等。路旁绿化:应乔木、花卉、农作物、中药材多种形式搭配。避免单一线型的毫无韵律的行列式种植,实现“一路一景”。水旁绿化:宜种植耐水性较强的乔木以及水生花卉、水生药材等,护堤设置可与绿化相结合。
(2)节点美化
乡村重要节点应保持田园风光,结合民风民俗,营造浓厚的乡土气息。
①村口
村口是一个村庄的入口和通道,在空间和景观上应有标识性,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植物类村口或构筑物类村口。
②水边
通过美化水边节点,形成质朴天然、生机盎然的水景。
③河道
应尽量利用水生植物、卵石、土壤包等天然材料形成生态河道及驳岸。有泄洪要求的驳岸可采用斜面的混凝土硬质驳岸形式。
④树下
尽量保留村中的大树古树,在树下配置座椅、石桌等设施,创造亲切的邻里氛围。
⑤庭院
通过各种方法美化庭院,营造户户皆美景的环境效应。
⑥环境设施
环境设施应乡土质朴、彰显文化,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可保留传统耕作用具、建筑构建,作为环境设施摆放在村中。
(3)院落美化
①院落围合
院墙应采用地方材料,不宜过高,可与爬藤类植物结合,丰富院落景观。
②路边围合
路边可采用本地材料的挡土墙围合、或者低矮灌木的植物围合。
③菜园围合
菜园可用砖石、竹篱等进行围合,既整齐、又美观。
④绿地与活动场地围合
石块、栅栏围合绿地与活动场地,既醒目,又美观。
4.农房改造
(1)传统农房改造
具有传统特色风貌,采用传统本土材料和方式建造的农房列为传统农房。
①功能健全
传统建筑风貌整治应结合建筑功能改善,应保持整体传统材质形态等特色,重点对建筑内部生活设施进行提升,满足新的功能需求。
改造后应满足建筑安全稳固,有安全的引水,有卫生的户厕,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淋浴设施,有清洁能源,有较好的通风采光,居住舒适。
②风貌整治
风貌整治宜采用传统建材和工艺,农房形式、风格、体量、色彩宜体现地方特色、乡村特色和传统风貌。
墙体整治:清洁墙面,清洗完好墙体,修补轻微破损墙体,拆除严重破损墙体。粉刷墙面,选择经济、耐用的涂料,颜色与村庄环境和谐。改造房屋尽量采用传统的墙体材料、形式等,或采用体现当地特色的设计方案。外墙和承重墙厚不低于240mm。
屋顶整治:清理:各项设施安放整齐。 修补:采用相同材料修补破损处。 协调:屋顶形式与村庄风貌协调。 防水保温:平屋顶应采取防水及保温措施。
(2)现代农房建设
现代农房建设,在做好功能完备的基础上,还应加强风貌控制。蒙城宜采用硬山墙,灰砖墙面,或在建筑结构外层做仿传统材料处理。不推荐使用瓷砖立面材质。
坚持把制定村规划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第一道工序。全面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实行多规合一。坚持乡村建设先规划后建设,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
蒙城县中营村等290个村(社区)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改造或拆除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坛城镇等17个乡镇(街道)均建设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配套购置密闭运输车辆或压缩式运输车。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以及小型焚烧炉,购置先进的垃圾处理设施等。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
蒙城县中营村等村(社区)积极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拆除旱厕、常住农户厕所卫生改造与建设,在美丽乡村中心村、旅游村等全面配套建设三类标准的公共厕所,根据需要购置5吨以上大型抽粪车、2吨以上的三轮抽粪车、电瓶抽粪车,组建清掏队伍。
因地制宜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对经济发展条件较好、人口聚集度较高的村庄,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村庄,采用三格式化粪池、沼气池、玻璃钢化粪池、三瓮式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确保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
优先在蒙城县的美丽乡村示范村、重点示范村、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等开展村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统筹考虑设施运营经费和运营机制等,采取填平补齐、分类推进的方式建设集政务服务、文化活动、村民交流、办公、生活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建设村内道路建设标准建设村内干道和巷道,建立健全村内道路管护机制。
建设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结合户厕中的粪污共同资源化利用。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中的收储站,购置秸秆机械还田、秸秆打捆等设备,选择合适的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进行补贴。按照生态补偿思路,在全县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建设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建设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厂。
在全县中营村等290个村(社区)开展“五清三建一改”村庄清洁深入项目。五清即是:清理农村黑臭水体、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有碍观瞻的建筑、清理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一改即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全县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监测平台。在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监测与保护,对农村污染物、污染源全程监控监测。
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责任制,建立由县级负总责、各乡镇抓落实、镇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三级书记抓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
重点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县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人居环境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每半年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进展情况。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乡镇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彰,予以重用。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质量和效果。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客观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严格执行省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检查测评。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市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落实完善农村改厕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导则。制定出台本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管理办法和地方性技术规范。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重视和支持,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改厕,提升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建设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省市项目支持的重点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服务主体承接等形式,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力度,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单、新媒体等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充分展示乡村振兴工作新成果、新成效,增强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促使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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