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财政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财政局 >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696/202008-0015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解读《蒙城县产业扶贫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03 发布日期: 2020-08-03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696/202008-0015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解读《蒙城县产业扶贫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03
发布日期: 2020-08-03
解读《蒙城县产业扶贫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03 17:22 信息来源:蒙城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20〕305 号)要求,为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规避自然和市场风险,保障贫困户发展种养产业不减收。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绩效评价成果,根据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意见》(保监发〔2016〕4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的意见》(农办规〔2020〕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过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蒙城县支公司、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进一步修改补充了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7月4日,县政府副县长杨景欢主持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进行再次讨论,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方案》已经合法性审查,现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主要目标

开展产业扶贫保险试点,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风险长效保障机制,强化贫困户发展产业意识,弥补贫困户发展产业因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障贫困户减产不减收。

四、主要内容

(一)保险对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标注户和无种、养产业贫困户)。

(二)保险范围。贫困户种植的各种农作物、养殖的各种畜禽及水产品。

(三)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一年,自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7月14日止。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

1.保险金额。为实现贫困户种、养产业保险全覆盖,大幅度提升贫困户种、养产业收入赔付标准,依据现行农业保险市场费率及单位(每亩、每头)理赔标准推算,农业保险费率平均值为4.28%,为助力脱贫攻坚,本保险实施方案执行的保险费率为0.0625%,确定每户贫困户保额10万元、保费62.5元,最大限度满足贫困户种、养产业风险转嫁需求。

2.保费测算。全县22014贫困户(不含标注户和无种、养产业贫困户),全部纳入保险试点范围,按每户保费62.5元,合计保费137.5875万元,由县财政全额承担。若保险公司理赔后保费结余率高于10%,则结余超过10%部分收回财政;若保险公司亏损,亏损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若亏损幅度高于10%,则适当提高下一年度保费。

(五)承保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县支公司。

(六)理赔细则。详见《蒙城县产业扶贫保险试点理赔明细表》。

(七)理赔程序

1.出险报案。贫困户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所在地村级服务人员、村级扶贫专干,或直接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0558-2976885和95518(24小时客服热线)进行报案。

2.查勘定损。(1)现场查勘。保险公司全天候接受报案和查勘调度,在接到报案信息30分钟内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及时进行现场查勘,拍照取证,确定损失数量。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难以按约定时间到达,及时向被保险人说明原因,共同商定查勘时间。(2)核定损失。种植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绝收的,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造成部分损失的,在农作物收获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养殖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在接到报案后1日内完成损失核定。

发生重大灾害、大范围疫情以及其他特殊情形,不能在上述时限内完成定损的,保险公司根据查勘材料及时与农户进行沟通、协商,根据相关条款确定损失金额后,编制产业扶贫综合保险专用简易赔款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

3.支付赔款。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3日内支付赔款,采取“转账支付”方式将赔款直接支付到被保险人银行账户或“一卡通”财政补贴专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蒙城县产业扶贫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通过发放扶贫彩页、海报、产业扶贫保险理赔案例等形式,深入宣传产业扶贫保险政策,提升广大群众对产业扶贫保险政策的知晓率。

(三)注重效果。试点结束后,保险公司要对全年产业扶贫保险情况进行总结,对事故类型、赔付金额、赔付区域等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并编制年度保险服务报告。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等有关单位对保险试点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保险方案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