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1-09-07

蒙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蒙城县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蒙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0-10-1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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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蒙城县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蒙城县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8月6日     

 

 

 

 

蒙城县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组织开展好蒙城县2020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凝心聚力聚焦脱贫攻坚,动员社会参与,形成各方合力,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20〕15号)和《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亳州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亳扶组〔202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生动展示,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蒙城县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为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凝聚社会力量,营造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宣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牢牢把握主旋律,充分凝聚正能量,确保各项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主题特色。突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主题,围绕收官之年的形势任务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确保主题突出,特色鲜明。

(三)坚持广泛参与。强化宣传发动,创新活动方式,加强工作保障,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彰显制度优势,营造浓厚氛围。

(四)坚持协同联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性重要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区域性活动、专项性活动,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协同推动的局面。

(五)坚持务实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做到节俭办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组织以下活动

1.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和组织经验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作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召开“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9月底前召开全县“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总结我县“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工作,交流社会扶贫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提升社会扶贫的质量水平。

牵头单位:县工商联

协作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经信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3.开展“扶贫日”主题系列宣传

宣传时间202010月11日-17日

宣传重点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蒙城的生动实践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广泛报道我县脱贫攻坚成就、典型经验、先进人物,特别是我县各级各部门今年以来既“战疫”又“战贫”的先进事迹;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和脱贫的先进事迹等。

宣传内容和形式

1)开展扶贫公益宣传活动。制作扶贫日公益广告,在县属主流媒体高频次播放,并在新闻节目、报纸专栏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战疫战贫事迹,对脱贫典型、扶贫先进人物、社会爱心人士等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制发扶贫日倡议书,协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通信运营商,免费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公益宣传短信。蒙城县人民政府网在首页做浮动或固定字幕加强宣传。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作单位:县政府办、县广播电视台、县扶贫开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2)开展扶贫工作成果展。扶贫日活动期间,在梦蝶广场、圣人殿广场、梦蝶湖公园等巡回举办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展。通过展板的形式,展示十八大以来我县在脱贫攻坚“八大工程”、精准帮扶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作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八大工程”单位等

4.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大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推进涉贫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行动,打通农产品销售最后一公里,拓宽贫困群众增收门路。并号召全县党员干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购买、消费扶贫产品,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协作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县商务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团县委等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5.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主题演讲比赛。认真组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主题演讲比赛,遴选优秀人员参加省、市演讲比赛。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协作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6.做好扶贫项目认领和社会各界认捐活动

认领时间:2020年915日—10月15日。

认领内容:全县60个贫困村、14个软弱涣散村、15个重点非贫困村扶贫项目。

认领方式:县直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人)认捐出资,统一缴存扶贫专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分配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重点非贫困村项目,公示到村,反馈到认领单位(认领人),并向社会公开。

认捐范围按照自觉自愿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认捐。倡议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进行捐款。对捐款数额较大的由蒙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授牌“社会扶贫爱心企业”。

认捐组织

(1)县直工委牵头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扶贫捐款;

(2)县经信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工商联牵头负责企业的扶贫捐款;

(3)县教育局牵头负责本系统的扶贫捐款;

(4)县卫健委牵头负责本系统的扶贫捐款;

(5)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各金融机构的扶贫捐款;

(6)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乡镇扶贫捐款;

7)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协调、动员和组织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贫困村、贫困户定向捐款,奉献爱心。

扶贫捐款账号:12675001040005649,户名:蒙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蒙城支行(注:捐款人请在备注栏注明“扶贫日捐款”和捐款人名称。提供捐款票据复印件到县扶贫开发局换取“安徽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作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直工委、县扶贫开发局、县工商联、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7.开展脱贫攻坚百名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和举办全县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

全面总结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交流脱贫攻坚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推选“脱贫致富之星”30名、“优秀扶贫专干”20名、“优秀扶贫小组长”20名、“优秀驻村第一书记”10名“优秀扶贫工作者”10名、“优秀致富带头人和帮扶企业(社团)”10名等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并举办全县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作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开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工商联、县广播电视台、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街道)

8.开展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等为主题的社会扶贫助学系列活动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应助尽助的原则,综合县政协、团县委以及教育、民政、工会、妇联、残联、工商联、扶贫等部门资源,构建多元化资助体系,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牵头单位:团县委、县扶贫开发局

协作单位:县政协办、县教育局、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县总工会

9.开展走访帮扶活动

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开发局组织围绕“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在全县开展单位包村“八看八问”、帮扶责任人走访“二十看二十问”活动,找短板、补漏洞,做到精准帮扶,确保“一个不落”。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开发局

协作单位:县直各“双包”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

1、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活动。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成立宣讲团,在各村(社区)文化礼堂进行巡回宣讲;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展示、消费扶贫、走访慰问、社会公众自愿捐助等活动。

2、县直各成员单位发挥优势开展活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开展调研、宣讲、捐赠、帮扶等活动。结合单位包村“八看八问”走访活动,看望慰问选派帮扶干部,开展入户走访调研,宣传中央及省、市脱贫攻坚政策,并组织开展消费扶贫,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购买扶贫产品,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积极支持和参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县2020年扶贫日活动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扶贫日活动,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主题,确保每项活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并于8月15日前报送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开透明。各乡镇(街道)、县直包保单位要积极协助扶贫项目所在的贫困村与各认领单位或认领人及时对接,促进项目尽快实施,要将当地扶贫项目认领和扶贫捐赠情况、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捐款(物)使用情况等适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认领人、捐赠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于10月19日前报送至县扶贫开发局,由县扶贫开发局汇总上报市扶贫开发局和省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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