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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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5:54 来源:蒙城县科学技术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科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18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科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蒙城县刘海路与秋水路交叉口西南50米(开发区管委会院内),电话:0558-7661618,邮编:mckjj6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蒙城县科技局政务公开科技管理制度1条,科技管理项目实施10条。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9条,其中部门文件5条,规范性文件废立改8条,意见征集4条,意见反馈3条,规划计划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0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4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5条,领导活动5条,应急管理3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乡村振兴5条,行政许可4条,行政确认5条,政策解读14条,主动回应13条,其他栏目共计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2023年度蒙城县科技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无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各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蒙城县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执行《蒙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落实三级审查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在信息产生之时,就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加强源头管控,确保信息安全,积极落实涉敏涉密信息和典型错别字信息的排查。按照县政办要求,县科技局指定党组成员李玉影同志为分管负责人,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项业务,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蒙城县科技局信息公开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2023年重点领域新建支持市场主题纾困发展和扩大有效投资两个专栏,共发布信息12条。县科技局无其他政务新媒体运行。我局持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平台,采用政务公开官网平台宣传当前工作热点,同时积极转发上级科技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发布等重要内容,加大农业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管理各项宣传公示工作,形成宣传联动效应。

(五)监督保障

县科技局政务公开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股室、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管理和信息录入,规范编发秩序和编发行为,梳理和改进采、编、发审校流程,规范账号使用等级和操作权限管理。由办公室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积极组织业务具办同志参加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开展以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质量和数量上均取得了进步,但也存在一些的不足:一是相关业务股室重视程度不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提供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2024年,我局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责任制落实,细化分工到每个科室,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日常“四送一服”企业走访、科技特派员田间地头科普宣传等方式,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