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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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00:00 来源:蒙城县科学技术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蒙城县科技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基础信息640条,重点领域信息77条。主要涉及机构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领导活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科技管理和项目等方面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蒙城县科技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科技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2021年我局通过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77条,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排查,无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蒙城县科技局未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无政务新媒体2021年新增了乡村振兴和单位审核整改情况两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蒙城县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相继制定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对公开制度进行了完善;二是安排专人进行日常信息维护、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三是组织干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专题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2次。四是强化督查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股室重视程度不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需要统筹谋划、各部门协作联动,但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到位,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业务能力还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于文件的理解不透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022年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各股室的协调力度,及时将政府信息第一时间收集及时发布,提高公开实效。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借鉴、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