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符合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一)总量控制。全校合计发放绩效工资数应在县人社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之内足额发放。
(二)奖惩分明。激励与制约相结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三)公开公正。加强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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