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市、区)省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 万元(附件1)。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资金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
请各地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乡〔2021〕525号)及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等,并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脱贫县(原国家级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照中央及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3年省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附件1.xls
2.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绩效目标表附件2.xls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2月9日
联系处室:安徽省财政厅乡村财政事务管理处
联系人:郑耀华
联系电话:0551-6815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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