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精神,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试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212号)、《关于印发亳州市“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亳人社发〔2015〕21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亳人社秘〔2016〕13号)步骤安排,现制定蒙城县2016年“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扣“技工强县”建设,全面推广“工学一体”就业就学模式,搭建企业、学校深度融合对接平台,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2016年,坚持以服务加快“调转促”行动计划为导向,积极推进“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工作,计划试点企业5个,培训员工500人,组建不少于30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帮助劳动者提高文化素质,提升职业技能,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延展办学功能,拓宽就业路径;促进企业改善就业环境,储备人力资源,提质增效升级;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确保就业形势稳定;达到国家、企业、学校和劳动者共赢的成效。
二、实施步骤
(一)开展摸底调查。由人社局牵头对本地现有校企合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有意开展“工学一体”的企业和职业院校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双方的意愿和需求。
(二)制定试点方案。由人社局牵头制定试点方案,明确“工学一体”试点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主要内容、政策支持、工作要求等,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公开征集企业和职业院校。及时公布本地“工学一体”试点方案,向社会公开征集参加“工学一体”试点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并主动走访联系企业和职业院校,宣传有关政策,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参与。
(四)组织对接活动。组织开展“工学一体”企校对接活动,重点是引导行业组织、骨干企业和示范性强的职业院校组建就业就学联盟,签订合作协议。
三、主要内容
广泛动员职业院校积极参与,组织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对接,全面进行“招工招生”、“招生招工”两种模式试点。
(一)推广“招工招生”模式。重点开展“招工招生”模式的试点,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招收企业有培养意向、个人有学习意愿的一线青年职工参加试点,提升劳动者综合职业能力,加快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二)组建专兼结合“双师型”教师队伍。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聘用兼职教师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5〕78号)精神,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大师、技术技能人才及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组建不少于30人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参加试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蒙城县委、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蒙发[2015]33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积极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畅通就业就学渠道,创造成才成功机会。通过培养一技之长,促进自我发展,帮扶家庭脱贫,真正实现“培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职业院校、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试点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试点工作作为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改善企业就业环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准确把握工作定位,全面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合理规划试点工作,坚持高起点、严要求,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指导,合力推进。由县人社局牵头成立“工学一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育局、经委、财政局及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参加。要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力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合力。
(三)规范程序,跟踪问效。通过竞争性办法遴选试点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试点工作;制定企校合作协议示范文本,明确“工学一体”两种模式的目标任务、实施方式、培养内容、合作期限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由于2016年,“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试点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就业创业综合考核和全面深化改革考核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出成效,在市政府的考核中不失分。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要认真总结开展“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上报。
(附件1)、《蒙城县“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试点备案表》
(附件2)、《蒙城县“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试点备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