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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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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65K/202511-00234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问答解读】 蒙城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母兆宇解读《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救助对象定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7 发布日期: 2025-11-17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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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问答解读】 蒙城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母兆宇解读《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救助对象定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7
发布日期: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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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 蒙城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母兆宇解读《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救助对象定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7 16:41 信息来源:蒙城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蒙城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母兆宇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救助对象定期复核工作的通知》解读会。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会。

1.定期核查内容有哪些?

母兆宇:一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否有变化。核查救助对象家庭近一年来有无新增家庭成员,有无婚嫁迁出成员,有无家庭成员成年并单独生活人员(仍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除外),有无人员去世、服刑、服役、强制戒毒等情况。核查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残疾等级等变化情况。二是家庭经济状况是否有变化。核查救助对象家庭近一年来各家庭成员的收入、支出、财产等是否有明显变化。核查救助对象家庭近一年来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的供养能力是否有明显变化。三是救助档案是否完善。核查救助对象的救助档案是否齐全完善,内容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存放是否安全有序。

2.定期核查要求是什么?

母兆宇:一是经济状况核对“全覆盖”。定期核查时,要对核查范围内的低保、特困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法定供养义务人及其配偶,重新进行一次经济状况核对,生成核对报告,实现核对全覆盖,作为动态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定期核查启动当月及之前2个月新增的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可利用审核确认时生成的核对报告,不需再进行重新核对。对核对报告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银行流水支出累计超过20万元的,要提供合理的情况说明。

二是入户走访调查“全覆盖”。定期核查时,要对核查范围内的低保、特困家庭逐户开展入户走访和实地调查(调查人员中须有一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查看实际生活状况,对核对报告中出现预警信息、干部近亲属备案家庭要重点调查。对长期不在本村(社区)居住的,镇、村核查干部要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与救助对象取得联系,确认救助对象是否在世,了解目前生活状况。

三是联审联批会议研究“全覆盖”。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走访调查结束后,由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根据政策提出动态管理初步意见,乡镇(街道)及时召开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对辖区内所有的救助对象家庭成员调整、ABC分类调整、救助金档次调整等动态管理意见进行审核确认,对审核确认通过的,自下月起调整;对其中停发、减发救助金的,乡镇(街道)应当及时送达停发(减发)告知书并说明原因,同时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四是档案资料完善“全覆盖”。定期核查时,要对核查范围内的低保、特困家庭的救助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审核确认档案丢失或时间逻辑明显错误的,要重建或补建救助档案;对低保家庭成员有新增和退出的,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动态管理审核确认表》并放入救助档案;对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丢失或不规范的,要重新签订授权书并放入救助档案;对家庭成员、法定义务人、家庭收入、支出、财产、发放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在救助档案中予以备注;定期核查结束后,要将定期核查结果记录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定期复核记录表》《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上;同时要将上述信息和资料及时录入、上传至救助信息管理系统。

3.工作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母兆宇:一是制定方案,部署动员(11月20日前完成)。县民政局制定年审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按照方案要求部署安排年审工作。

二是乡镇(街道)定期核查(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合理组织人员,有序推进年审工作,年审结果于2026年2月份系统调整到位。

三是县民政局督查暗访(2026年3月底前)。县民政局将结合日常督查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定期核查等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