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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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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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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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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申报投资项目、规模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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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份开始,每月与主管部门对接,根据主管部门培育企业(项目)情况,做好入库资料指导工作,按月申报规模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入库纳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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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份开始,申报入库企业(项目)共142个,其中规模工业企业申报10家;限额以上商业企业申报9家;50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37个,5000万元以下项目8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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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和全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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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规模以上工业产值、限额以上商业零售额、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经济指标上报工作,18日前完成上月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上报工作。每月底前公布上月主要经济指标,其中年度数据在次年1月底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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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号开网上报数据,各专业1-11月份已按序时进度完成。1-11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已通过蒙城县政务公开网和统计月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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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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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月度工业、投资、商贸等领域经济运行监测,及时撰写统计分析(专报、分析、快报),全年不少于4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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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工业、投资、商贸、服务业等专业经济运行情况,全年共撰写统计分析(专报、快报)4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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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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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次月底前,公布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经济总量和增幅以及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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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数据于4月27日公布,从发布情况来看,全县GDP145.28亿元,同比增长6.7%,三次产业结构6:24:69。
二季度数据于7月23日公布,从发布情况来看,全县GDP282.93亿元,同比增长5.9%,三次产业结构为10.8:27.5:61.7。
三季度数据于10月24日公布,从发布情况来看,全县GDP437.9亿元,同比增长5.5%,三次产业结构为11.3:28.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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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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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月月底前编印本月《统计月报》,全年11期(2月份免报,1-2月份的在3月份统一编印)。
2、3月底之前发布《蒙城县2024年统计公报》,9月底之前出版《蒙城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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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编印《统计月报》11期。
2、《蒙城县2024年统计公报》已于3月底前发布,《蒙城统计年鉴》已于9月份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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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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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6月底前确定企业名单,11月底前完成检查,并在网站公布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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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联合市场局“双随机”抽取4家企业,5月底已全部完成检查,并已于6月份在网站公布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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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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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召开业务培训会不少于1次,其中投资(建筑业)、工业、商贸业、农业4个专业全年各开展2次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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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投资(建筑业)开展业务培训会2次;工业开展业务培训会1次;商贸业开展业务培训会1次;农业开展业务培训会1次。
二季度,工业开展业务培训会1次;农业开展业务培训会1次。
三季度,农业开展业务培训会1次;商贸业开展业务培训会1次。
四季度,农业开展业务培训会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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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企业走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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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走访服务企业(项目)不少于30家(其中投资专业走访服务不少于12家、工业走访服务不少于10家、商贸业走访服务不少于5家、服务业走访服务不少3家),全年走访服务企业(项目)不少于1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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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投资专业走访服务企业28家;工业走访服务企业26家;商贸业走访服务企业5家;服务业走访服务企业3家。 二季度,投资专业走访服务企业33家;工业走访服务企业28家;商贸业走访服务企业6家;服务业走访服务企业3家。
三季度,投资专业走访服务企业31家;工业走访服务企业19家;商贸业走访服务企业5家;服务业走访服务企业3家。
四季度,投资专业走访服务企业19家;工业走访服务企业21家;商贸业走访服务企业5家;服务业走访服务企业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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