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蒙城县统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持续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水平和数据真实性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
我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与贯彻落实,引导全体统计人员筑牢政治忠诚、把准工作方向,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统计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与实践成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常态化学习安排,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列入重点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研讨30人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学习3次;5月12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月30日,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11月27日,邀请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志杰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与确立”为主题的法治大讲堂活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实践渊源和重大意义进行系统学习。
(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始终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建设融入工作全过程,着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7月30日,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孙述涛统计造假案件、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二是坚持将普法宣传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统计普法工作融入统计调查、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各环节,把握“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的普法活动,切实提升统计工作的公众知晓度,不断提升统计人员法治素养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生态。三是抓好“关键少数”,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10月22日,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博文以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保障源头数据质量为题在县委党校秋季主体班进行授课。
(三)立足统计职能,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监测预警职能,发挥统计数据反映发展态势的优势,建立月度快报抓动态、季度分析判趋势、年度汇总看全局的统计数据体系,持续提升统计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能力。截至目前,统计服务千企144家,发布《蒙城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蒙城统计年鉴2025》,编印《统计月报》小册子11期,撰写各类统计分析、调研报告55篇,统计政务信息116条,其中:被省、市采用的信息19篇,切实发挥统计信息在引导社会预期、服务科学决策中的关键作用。二是建立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的常态化普法机制,将法治教育深度融入业务会议和企业走访各环节,严格落实“逢会必普法”“入企必讲法”原则,通过分专业的形式累计召开了31次业务培训会,累计培训1500人次,提升了业务水平,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为保障数据质量打下坚实基础。三是为提升统计队伍专业能力,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全市统计系统大比武大练兵业务培训会议,对统计法律法规、房地产及建筑业统计业务知识、服务业统计和科技创新统计知识等专业知识进行系统化学习,有效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为高质量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四)推进依法履职,完善决策制度
一是全面依法履行职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四条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等六类行为的处罚依据进行规范。二是根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法提供统计数据发布、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业务指导、提供统计资料服务、统计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拟入规单位申报指导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并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必经环节,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规、内容合适,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京奇律师事务所2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建设、纠纷化解等工作,为依法履职提供充分保障。
(五)自觉接受多元监督,构建协同工作格局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健全常态化登记存档机制,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登记、审核与归档工作,坚决确保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确保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的规范性;二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统计工作透明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等信息,畅通社会监督和举报渠道,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监督,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统计与纪检监察、统计与巡察、统计与审计的贯通协同机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2025年县委组织部对相关同志在统计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进行函询,从干部选拔任用源头防范统计造假风险。县委巡察办就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统计方面问题进行函询,强化对各单位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度落到实处。
(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指标,进一步加强《蒙城县统计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执行力度,开展“双随机”抽查和日常核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四上企业”双随机执法检查,按照1%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确定检查企业4家,按照省市专业工作要求,投资核查8家、工业核查7家、商贸核查10家、服务业核查21家,均未发现较大误差,对部分统计台账不规范的企业责令其进行限时整改,并对统计法进行宣传。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数据核查工作,投资专业共核查单位6家,其中,新入库1家,有错误的0家;投资项目6家,误差10%以上0家,30%以上0家,60%以上0家。工业专业共核查单位2家,其中限上单位数据核查3家,误差10%以上0家,限下单位数据核查0家,误差10%以上0家。商贸专业共抽取企业10家,其中,新入库3家,存在错误的0家。
(七)强化队伍支撑保障,推进数据质量自查自纠
一是建立部门、乡镇首席统计员和村辅助统计员制度,构建“县统计局—乡镇(街道)统计机构—村、社区统计员”三级统计队伍架构,科学配备专、兼职基层统计人员,全县共选聘专职统计人员52人、辅助统计人员299人。落实专职统计人员职称待遇,聘用高级统计师12人,中级统计师18人,有效调动乡镇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贯彻落实安徽省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统计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工作台账,2025年7月组织工业、投资、商贸、服务业专业开展全面核查,对入退库企业是否合规进行核查。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方式创新不足。普法工作的形式与载体创新不够,多以传统培训、发放资料为主,新媒体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教育吸引力不强。宣传内容针对性不足,与群众需求的结合不够紧密,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执法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受持有执法证件人员数量偏少等因素制约,统计执法面临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专业执法力量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监督的深度、力度和震慑效果。
(三)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还需加强。基层统计机构的人员力量、业务能力与承担的源头数据采集、审核任务不相匹配,队伍不稳定、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纳入常态化学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保持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持续推进常态化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更加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依法合规、恪守职责的思想堤坝。
(二)创新普法方式,提升宣传实效。持续深耕“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核心节点,创新活动形式,与政府各部门普法机构策划开展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与公众参与感,提升统计法律法规的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推动统计普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三)强化执法能力,夯实数据根基。健全统计执法常态化培训机制,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和法治培训,强化统计业务知识、调查技巧、法律适用等专项技能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专业化执法力量,持续巩固和提升统计监督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全面推进统计工作法制化建设,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与规范化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