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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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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507-0005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1 发布日期: 2025-07-11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507-0005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1
发布日期: 2025-07-11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1 15:56 信息来源:蒙城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X强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如何有效引导管理学生骑电瓶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家长的宣传教育管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直是县教育局、县公安交管部门的一项长期开展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持续性的交通安全宣传“七进”为载体,针对不同交通参与群体开展宣传。利用重要节点,通过主题宣讲,社区讲堂、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们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宣传内容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意味着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骑电动车的,否则将被视为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2024年共开展以电动车骑行安全进社区、学校、企业等为主题的宣讲200多场次,通过各类微信群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警示视频80多条,尽可能地扩大对家长群众的宣传。

二、针对学生骑行电动车的管理工作。公安交管部门及城管部门针对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管理,主要是强化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的联系和配合。在开展常态化进学校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针对学生群体违规骑行电动车和乱停乱放的现象,以教育批评为主,及时对群体性的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和学校沟通,提醒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结合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强化管理,引导符合骑行电动车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有序停放。学校建议上下学路途较近的学生不要骑电动车或自行车,可以徒步上下学,尽可能地减少乱堆乱放的现象及压力。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多措并举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上持续用力,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交通安全教育实施与学科课程相融合,强化学生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和自律自警意识,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强化家校合作,引导学生家长以身示范,切实做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敬请继续对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蒙城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