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510-0001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1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29 发布日期: 2025-10-29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510-0001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1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29
发布日期: 2025-10-29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1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0-29 15:38 信息来源:蒙城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申伟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拨付蒙城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2021〕28号)、《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涡河段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蒙政办秘〔2021〕71号),我县2022年6月起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芡河、茨淮新河、涡河、北淝河、阜蒙新河及其主要支流开展月度地表水水质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县财政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通过联合发文形式对重点断面水质达标考核结果及各乡镇生态补偿资金明细进行公示。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县财政向市生态环境局上缴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保证金1000万元。经统计,2022年6月至2025年5月全县各乡镇累计应上缴资金595万元,各乡镇奖惩不一且数字在不停变化,其中:楚村镇累计应获得断面生态补偿资金251万元,城关、庄周、双涧分别应上缴586万元、414万元、496万元,其他乡镇各有奖惩。针对目前情况,县财政局已向县领导汇报建议将此项工作纳入下年度任务清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按照《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涡河段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蒙政办秘〔2021〕71号)要求,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县财政将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后,与各乡镇定期结算,按时收缴和拨付奖惩资金,确保我县地表水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2、持续强化水质监测能力,严格按程序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对上述5条河流及支流开展全覆盖水质监测建立监测数据"双审"机制,即第三方机构初核、生态环境分局复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继续做好地表水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定期开展地表水保护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确保我县地表水水质稳中向好。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