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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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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754373A/202511-0002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1 发布日期: 2025-11-21
咨询机构: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咨询电话: 0558-297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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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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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1
发布日期: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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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21 10:04 信息来源:蒙城县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明确蒙城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城管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办理要求,确保办理工作规范有序、落地见效,县城管局印发《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反映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是政府倾听民意、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为落实《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县城管局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核心职能,特制定本《方案》。

《方案》的核心目的在于:一是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与时限,避免工作推诿、拖延;二是提升办理质量,通过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反馈的全流程机制,精准回应代表委员诉求;三是强化结果导向,确保建议提案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将代表委员的意见转化为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举措。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方案》的出台和实施,是县城管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对代表委员而言,搭建了高效的诉求反馈渠道,确保其履职意见得到充分重视和回应;

2.对县城管局而言,通过办理建议提案,可精准发现城市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倒逼工作流程优化和服务质量提升;

3.对群众而言,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多聚焦民生热点(如市容环境、公共服务等),《方案》的落地将推动一批民生实事解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430日,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将承办任务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局内各股室及二级机构,明确分管局领导、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及相应工作措施。202559日,正式出台本《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2025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目标为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五、主要内容

(一)组织保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压实领导责任

为确保办理工作高位推进,《方案》明确成立由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庆言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瑞峰,党组成员鹿伟、张勇军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瑞峰同志兼任主任,统筹协调办理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部门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为办理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任务分解:明确办理总量与责任分工,实现“清单化管理”

2025年度县城管局共承办建议提案61件,《方案》对任务进行精准拆分,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1.主办件31件:包括人大一般建议17件、政协提案14件,由相关责任单位牵头负责办理、沟通、答复全流程工作;

2.协办件30件:包括人大重点建议1件、人大一般建议10件、政协提案19件,由协办单位配合主办单位,按时提供办理意见和相关材料。

所有任务已通过附件7《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任务分解表》明确至具体责任单位和具办人,实现任务清、责任明、可追溯

(三)办理流程:分三阶段推进,强化全周期沟通

《方案》将办理工作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明确具体目标和时限要求,突出沟通在前、协商贯穿、反馈及时的特点:

1. 前期办理(531日前):核心是摸需求、定方案。各承办单位需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明确其真实意图;同时与协办或主办单位对接,明确职责分工,527日前将前期办理情况报局办公室。

2. 中期办理(630日前):核心是解难题、强对接。针对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进展,吸纳合理意见,627日前将中期情况报局办公室。

3. 后期办理(731日前):核心是出结果、强反馈。承办单位结合代表委员意见和协办单位建议撰写答复函,并用“A/B/C”标注办理结果(A类:已解决;B类: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C类:暂时无法解决)。答复函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统一印发并书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若代表委员对结果不满意或基本满意,需启动二次办理并再次征求意见,直至诉求得到妥善回应。

(四)工作要求:明确5项核心举措,强化纪律约束

为确保办理工作质量,《方案》提出5项刚性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各承办单位需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和行事历,明确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

2. 清单化管理: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目标细、举措实、任务清、可考核,实现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底结账

3. 依法规范办理:办理过程需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禁隐瞒、虚假回复;

4. 强化协同配合:主办单位牵头统筹,协办单位主动配合,确保信息互通、工作协同;

5. 严格责任追究:对办理不力导致代表委员不满意或未如期办结的,追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办人责任。

(五)配套附件:规范文书格式,提升办理规范性

《方案》附带8项附件,涵盖答复函、协办函格式(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任务分解表等,统一文书标准,避免格式混乱,同时明确抄送单位(人大人选工委、政协提案委、县绩效评价中心),接受多方监督。

六、落实措施

各承办单位需严格对照《方案》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进办理,重点关注沟通环节结果反馈,避免重答复、轻落实。局办公室定期对办理进度进行督导,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社会公众可通过代表委员反馈渠道或县城管局公开信息,了解建议提案办理进展。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咨询人: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瑞峰

咨询电话:0558-297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