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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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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754373A/202502-0004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命令
名称: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常态开展纪法暨拒绝酒驾警示教育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8 发布日期: 2025-02-28
咨询机构: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咨询电话: 0558-2976716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2MB1754373A/202502-0004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命令
名称: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常态开展纪法暨拒绝酒驾警示教育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8
发布日期: 2025-02-28
咨询机构: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咨询电话: 0558-2976716
有效性: 有效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常态开展纪法暨拒绝酒驾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8 08:42 信息来源:蒙城县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城管系统常态开展纪法暨拒绝酒驾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常态化、系统性的纪法教育和拒绝酒驾警示教育,使系统内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和后果,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有效防范和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讲。通过主要负责同志讲党课、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党纪法规,明确酒驾醉驾行为在党纪政务处分中的具体规定,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清楚知晓行为边界和纪律底线。

(二)看。选取近年来本地区典型案例,编辑制作专题警示片,分部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讨论交流,引导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教。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工作例会等载体,常态化广泛宣传酒驾醉驾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营造浓厚的拒绝酒驾氛围,倡导文明出行、安全驾驶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局机关纪委,督查要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从即日起管系统人员发生酒驾、醉驾行为被通报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常态开展,注重成效。局二级机构、企业月要开展一次纪法暨拒绝酒驾警示教育活动活动情况(含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图片信息资料要及时报送。310日前,请各部门将首次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局办公室。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202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