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县审计局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机制,准确传递审计工作部署、成效及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审计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县审计局及所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新闻发布活动,包括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信息发布、舆情回应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宣传原则:服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宣传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做到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全面,反映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不夸大、不隐瞒。
坚持及时高效原则:对社会关注的审计热点、重点工作进展,及时回应、主动发声,提升发布时效性。
坚持权责统一原则:明确新闻发布责任分工,谁主管、谁负责,确保发布工作规范有序。
第四条 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新闻发布,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审计职能、审计工作部署及成效,增强对审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妥善应对审计领域舆情,防范化解舆论风险,树立审计机关公正、廉洁、专业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 发布内容
第五条 常规发布内容
审计工作总体情况: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工作总结、重大审计项目部署及推进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符合公开条件的预算执行审计、决算(草案)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及整改情况。
政策解读: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实施要求等。
工作动态:审计领域重大活动、先进典型事迹、队伍建设成效、信息化建设成果等。
其他应公开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需主动向社会发布的其他审计相关信息。
第六条 重点回应内容
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审计热点问题,如民生资金审计、重大项目审计等进展及结果。
媒体报道或网络舆情反映的涉及审计工作的相关问题。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中涉及审计工作且需公开回应的内容。
其他需要主动回应的社会关切。
第七条 禁止发布内容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尚未审定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及相关内部工作资料。
可能影响审计工作正常开展、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信息。
未经核实的传闻、虚假信息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信息。
第三章 发布形式
第八条 新闻发布会
分为定期发布和不定期发布。定期发布会主要发布年度审计工作成效、重点审计结果;不定期发布会根据工作需要,针对重大审计事项、热点舆情等适时组织。
第九条 书面发布
通过县审计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文件等书面材料。
第十条 媒体采访
包括集体采访和个别采访。根据发布需求,邀请县内主流媒体、上级媒体开展集体采访;对重要审计事项,经审批后安排专人接受个别媒体采访。
第十一条 其他形式
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日、线上互动交流等活动,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章 发布程序
第十二条 选题报送
各股室根据工作职能,梳理需发布的信息内容,填写《县审计局新闻发布选题申报表》,明确发布主题、内容要点、发布形式、时间建议等,报局办公室汇总。
第十三条 内容审核
局办公室对选题申报表进行初审,对涉及审计结果、政策解读的内容,转相关业务股室核实完善。
业务股室负责起草发布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数据无误,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办公室。
局办公室会同法规股、保密股对发布材料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存在涉密内容、是否准确规范。
涉及重大审计事项、重要政策解读或敏感信息的,需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常规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批,重要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 审批备案
经审批同意的新闻发布事项,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发布事宜。
举办新闻发布会的,需提前 3 个工作日向县委宣传部报备,明确发布会时间、地点、主题、发言人等信息。
发布材料经最终审批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十五条 发布实施
新闻发布会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明确发言人(原则上为局领导或相关股室负责人),做好会场布置、媒体对接、记录归档等工作。
书面发布信息经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在指定平台发布,确保发布渠道畅通、信息同步。
接受媒体采访的,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明确采访口径,采访内容需经审核后方可对外刊发。
第五章 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 局办公室职责
统筹协调全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组织落实各类发布活动。
负责新闻发布选题汇总、材料审核、审批报备、组织实施等工作。
对接县委宣传部、媒体单位,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做好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应对协调工作。
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的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发布材料、媒体报道、活动记录等资料。
第十七条 业务股室职责
梳理本股室需发布的信息,报送新闻发布选题,起草相关发布材料和解读文本。
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新闻发布活动,提供专业支撑,解答相关业务问题。
跟踪本股室相关发布信息的社会反响,及时反馈舆情动态。
第十八条 法规股职责
负责对发布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发布内容符合审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十九条 保密股职责
负责对发布材料进行保密审查,严防涉密信息泄露。
第二十条 发言人职责
局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担任,主要职责包括:主持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信息、回应媒体提问、解读政策措施等;根据需要,可指定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临时发言人。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组织保障
成立县审计局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新闻发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二条 能力建设
定期组织新闻发布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舆情应对、沟通表达能力;邀请专业人士开展媒体对接、发言人技巧等专题辅导。
第二十三条 舆情应对
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舆情监测,及时发现涉及审计工作的舆情信息;对重要舆情,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快速研判、妥善应对,避免舆情扩散升级。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
建立新闻发布工作档案,对发布选题、审批材料、发布文本、媒体报道、活动照片视频等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第二十五条 监督考核
将新闻发布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工作成效显著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按规定开展新闻发布、出现信息发布失误或舆情应对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