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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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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355142120T/202507-0001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6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9 发布日期: 2025-07-29
索引号: 11341622355142120T/202507-0001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6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9
发布日期: 2025-07-29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6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29 10:55 信息来源: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亚军、马磊委员:

您们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谋划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我县总人口148.2万,常住人口110万,60岁以上老人17.8万人,占比16.18%。从数据来看蒙城县已进入老龄化时代。为了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适应我县老龄事业的发展,县卫健委将积极协调民政、数据资源等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采用本提案的意见和建议,合理编制我县医养结合产业的规模、布局、经营等中长期规划。2025年我县的27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中,有25家是乡镇卫生院管理,2家社会化运营。医养结合机构内软硬件配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进行,并通过省级验收。卫健委与民政等多部门积极统筹规划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布局,合理界定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支持营利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优先以租赁、先租后让方式供地;支持非营利性医养结合养考服务设施用地通过划拨或租赁、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地,支持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养老服务、医养结合项目建设,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养老,医养结合等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二)进一步推动我县养老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养老事业中。目前我县对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建设,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同时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并实行网上限时办理,目前已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对于社会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财政部门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改善养老机构的硬件条件,另一方面,对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截止2025年上半年,我们共投入6985.83万元用于敬老院、医养结合的建设和运营,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能力。长期护理险各地正在试点中,目前阶段我们积极支持个人购买长期护理保险,让失能老年人基本护理需求得到保障。

(三)加大医养结合服务人才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待遇。目前我县各卫生院敬老院从业人员在待遇方面执行《亳州市农村敬老院改革基本规范》第三十五条:敬老院医技人员的工资由财政供给,享受派出卫生院平均工资等次;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职称。敬老院院长享受卫生院副院长待遇。在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方面,社会办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不受户籍、人事档案、不同办医主体等限制。养老服务机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等工作的人员,可按规定通过属人社部门参加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评结果与公医疗机构同等有效。在待遇方面,事业单位所属养老机构医护人员取得职称后,按事业位岗位聘用制度落实待遇;民办机构医护人员职称作为其专业能力认定依据,可通过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同时为了加强养老人才的供给,满足老龄化需求,我县职教中心成立了健康事业学部,秉承“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使命,构建“医教协同、德技并修”的人才培养体系。现开设护理、康复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专业,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的专业群,为健康中国战略持续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该学部建成1000平方米现代化护理实训中心和标准化康复实训中心,基本满足师生在校的教学、实习、实训需求。为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服务和管理质量,卫健部门积极协调人社部门对敬老院管理人员和护工进行了多次培训,提高护工服务技能,有效保障了敬老院老人的服务质量。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评入退出工作机制。近年来,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和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改善养老机构的硬件条件。另一方面,对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2025年上半年我们共投入1025.66万元用于敬老院、医养结合的建设和运营,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能力。我们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除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外,还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养结合项目。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投资、捐赠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机构的建设和运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2025年县卫健委对我县27家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服务机构软硬件设施和服务情况每季度进行监测一次,发现有不符合国家、省有关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评定标准的情况及时进行提醒或执行退出程序,严格执行评入退出工作机制,督促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五)加大医保政策支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医保政策支持方面一是县医保局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合理确定医保总额指标;按国家统一部署,试行对长期、慢性病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实行按床日付费,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适应失能老年人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关于将护理费参照慢性病药品纳入医保报销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16年起国家组织部分城市和省份,统一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我省六安市作为全国试点城市之一,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国家、省医保部门正在推进,即将下发具体实施方案。

二、存在问题

在目前我县的27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中,有25家执行政府定价收费,2家社会化运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属于医疗门诊、住院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医疗服务项目价由医保部门制定;属于康养功能的床位、护理收费标准按安徽物价收费标准执行。医保报销内容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而定的,三大目录的制定权限在国家、省医保局,市、县区按目录执行。

三、下步工作计划

大力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我县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护理”医养融合模式,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蒙城县智慧医疗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持续推动全县医共体建设一张“网”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有效融合公共卫生资源,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整体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大幅提升县域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不到之处,欢迎委员们提出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