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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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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754373A/202510-0000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29 发布日期: 2025-10-29
索引号: 11341622MB1754373A/202510-0000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29
发布日期: 2025-10-29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0-29 08:23 信息来源:蒙城县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代表:

关于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一中校园周边流动摊点规范经营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据统计,宝塔中路一中周边约有35个流动摊贩,主要集中在学校下午放学期间进行经营。

二、管控措施

县城管局严格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蒙城县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门口200米范围内不得作为食品摊贩经营或流动区域。依据网格化管理,已要求辖区中队于一中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大巡查频次与力度,强化校园周边市容秩序管控,依法依规开展店外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的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经营区域调整

当前,县城管局正配合教育局在城区校园200米范围内设立禁止摆摊设点公示牌,同时由城管局联合市场局、街道社区等多家单位实地查看,已初步在城区设置多处流动摊贩经营区域,为摊贩提供场地选择,引导该处流动商贩入点经营,由市场局严格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对食品摊贩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助力摊贩合规、有序,切实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沟通,建立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城区食品摊贩整治工作,形成渠道畅通、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良好监管格局。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202578

 

单位联系电话:0558-7639178

办复类别:B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