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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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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8663759/202510-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16 发布日期: 2025-10-16
索引号: 11341622MB18663759/202510-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16
发布日期: 2025-10-16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14:58 信息来源: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蒙绩效办﹝2024﹞1号)文件规定,我局成立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25日,对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全过程的实施情况。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蒙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继续按照2022年的相关政策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不低于88%,以常驻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不低于96%;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左右,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54%;逐步推广实行按病种、DIP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付费完成150种以上,门诊统筹全部展开;基金滚存结余可够6-9个月支配;当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参保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资金到位119109.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个人缴费金额为41637.80万元(2023年个人缴费350元/年,缴费人数1187926);各级财政资金实际到位77471.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385.87万元,省级资金23480万元,县级资金7605.7万元。已经使用项目资金111106.88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医保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皖医保办〔2023〕8号),对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和范围为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8745.06万元。

(三)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共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和满意度等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7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评价方法和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满意度等全过程情况。评价综合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比较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对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

本次评价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医保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皖医保办〔2023〕8号)中的评价框架指标实施,评价指标详见本报告附件。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85(含)-100分为优、75(含)-85分为良、60(含)-75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六)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由蒙城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工作人员所实施。为提高本次绩效评价的质量,我单位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并在项目评价期间组织了多次讨论。

评价人员通过审查项目相关资料、与项目实施单位询问了解,填写了《绩效评价信息调查表》,并就发现的问题同项目单位进行沟通交流,《绩效评价信息调查表》经项目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价人员撰写评价报告,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根据项目负责人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形成报告初稿。报告初稿报主任会计师复核,评价人员根据主任会计师复核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医保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皖医保办〔2023〕8号),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96.45分,项目评价级次“优”。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1:

1: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县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指标

分值

项目

立项

资金

落实

项目

管理

财务

管理

项目

产出

项目

效果

合计

适用指标分值

10

10

20

10

30

20

100

评价得分

10

9.45

20

10

27

20

96.45

指标得分率

100%

94.5%

100%

100%

90%

100%

96.4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评价得分6分)

按照《蒙城县2022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实施方案》(蒙医保综﹝2022﹞2号)文件要求,设置的绩效目标为: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不低于90%,以常驻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不低于96%;2、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左右,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54%;3、逐步推广实行按病种、DIP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付费完成150种以上,门诊统筹全部展开;4、基金滚存结余可够6-9个月支配;5、当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6、参保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设置的绩效目标符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办发〔2022〕6号)目标任务要求。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

2)绩效目标明确性(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按照《蒙城县2022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实施方案》(蒙医保综﹝2022﹞2号)文件要求,绩效目标清晰、可衡量,设置的绩效目标为: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不低于90%,以常驻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不低于96%;2、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左右,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54%;3、逐步推广实行按病种、DIP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付费完成150种以上,门诊统筹全部展开;4、基金滚存结余可够6-9个月支配;5、当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6、参保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绩效目标具体、清晰、可衡量。绩效目标任务数与年度预算投资补贴额相匹配。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个人缴费(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亳州市蒙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个人缴费350/年,缴费人数1187926人,未达到预算的123万人,缴费金额41637.8万元。个人缴费达到要求。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

2)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2023年蒙城县医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应到位7602.73万元,实际到位7605.7万元,资金到位率7605.7/7602.73=100.04%。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

3)工作经费保障情况(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经费预算数165万元,根据需要及时拨付,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了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满分30分,得分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评价得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利用省市县各大媒体对医保政策,医保经办规程公开,并向公众发放政策宣传手册,营造良好氛围。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台账管理(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拨款手续齐全、规范,各种台账齐全、规范、整洁。档案资料手续完善、内容齐全、管理规范。每月召开一次数据分析会议,数据分析全面认真。资料及时、齐全、真实、准确。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3)监督检查(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对市专项督查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蒙城县医疗保障局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进行抽查,并利用智能监控系统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进行监控,对抽查、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规定予以处理。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4)信息系统(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建立了蒙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参加城乡医保人员全部录入系统,医保信息系统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联网。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评价得10分)

1)财务制度(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蒙城县医疗保障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基金使用(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资金拨付操作规范。实行专账管理,未发现违规报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

3)基金管理(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年初编制了蒙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基金预算,基金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在6—9个月。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满分30分,得分30分)

1、项目产出(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

1)制度整合(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制定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县内实现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行政经办、信息系统等统一。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2)参保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2分)

亳州市蒙城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人数为1187926人,预算缴费人数为1230000,参保率=1187926/1230000*100%=96.6%。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3)就医结算(满分5分,评价得分4分)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通过国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蒙城县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4)支付比例(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评价组通过查看住院报销台账、数据库分析计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大于70%,住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大于54%。依据评分标准得8分。

5)普通门诊统筹(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

2018年起,蒙城县实现了全面取消个人账户,并建立和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四)项目效果情况(满分20分,得分19分)

1、项目效益(满分20分,评价得分19分)

1)社会效益(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蒙城县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城乡居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双赢格局,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有效缓解了居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2)满意度(满分10分,评价得分9分)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20份,群众对项目相关政策不是非常了解,满意度92%。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五、存在问题

(一)满意度低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20份,群众对项目相关政策不是非常了解,满意度92%。

六、相关建议

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附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说明

评价标准

得分

1

投入
20分)

项目
立项
10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6

评价要点:
1.是否制定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制度文件及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3.绩效目标是否与省民生工程目标要求一致。

1. 已制定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制度文件及绩效目标,得2分;

2.绩效目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得2分;
3.绩效目标与省民生工程目标要求一致,得2分;
4.没有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6

2

绩效目标明确性

4

评价要点:
1.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体现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2.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1.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得2分;
2.绩效目标任务数与年度预算投资补贴额相匹配,得2分;

4

3

资金
落实
10分)

个人缴费

4

评价要点:
2023年居民个人缴费达到350元(包括在校学生)

居民个人缴费达到要求的,得4分,达不到的扣0.5分。

4

4

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

4

评价要点:
市县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补贴资金总额/规定补贴资金总额×100%
(实际到位资金按已拨付到财政专户的资金数)

各级财政实际补助标准不低于640元。12月底前市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得4分。不足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4

5

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2

评价要点:
是否根据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

1.预算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得1分;
2.专项工作经费能够保障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得1分。

2

6

过程
30分)

项目
管理
20分)

政策宣传

5

评价要点:
是否开展了面上和点上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树立合理预期,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做到医保政策和医保经办规程公开,得2.5分。
2.开展其他相关舆论宣传的,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的,得2.5分。

5

7

台帐管理

5

评价要点:
1.报销凭证、审批审核材料、拨款凭证、宣传成果等台帐情况。

2.档案资料手续是否完善;档案内容是否齐全;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3.数据分析是否全面认真、及时

4.报送资料是否及时、齐全、真实、准确。

1.台账齐全、规范、整洁,得1分,否则0分。

2.档案资料手续完善、内容齐全、管理规范,得1分。发现一份不齐全不完整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3.数据分析全面认真,得1分,分析材料敷衍了事,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4.报送资料及时、齐全、真实、准确,得2分。发现1次报送不及时准确的扣0.2分,扣完为止。

5

8

监督检查

5

评价要点:
是否开展监督检查并实现智能监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

1.市对所辖县(市、区)开展督促检查,得2.5分;


2.业务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进行抽查,并利用智能监控系统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进行监控,对抽查、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规定予以处理,得2.5分。

5

9

信息系统

5

评价要点: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数据是否真实、全面;

2.是否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全部录入系统;医保信息系统是否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联网。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数据真实、全面,参加城乡医保人员全部录入系统,得2.5分;
2.医保信息系统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联网,得2.5分。

5

10

财务
管理
10分)

财务制度

3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规定。

1.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分;
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得1分。

3

11

基金使用

4

评价要点:
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基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
3.是否实行专账管理;
4.经办机构是否存在违规报销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2分;
2.基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得1分;
3.实行专账管理,无违规报销情况,得1分;
4.若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无论以上满足几项均得0分。

4

12

基金管理

3

评价要点:
1.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基金预算,基金管理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2.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月)

1.按规定编制年度基金预算,得1分;
2.基金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得1分。

3.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在6—9个月,得1分。低于6个月的,扣1分。

3

13

产出
30分)

项目
产出
30分)

制度整合

10

评价要点:

是否在市域内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行政经办、信息系统等统一。

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一,得10分。每未完成一项,扣1.5分。

10

14

参保率

5

评价要点:
城乡居民实际参保人数÷应参保人数*100%

参保率达到95%以上,得5分,每低于95% 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2分。

3

15

就医结算

5

评价要点:
就医直接结算完成时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时限要求。

1.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得2分;

2.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得3分。

5

16

支付比例

8

评价要点: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情况。

住院总费用支付比例情况。

1.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本项得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最多扣2分。

2.住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6%,本项得3分,否则,每低于3个百分点,扣0.2分,最多扣1分。

查看住院报销台账、数据库分析计算。

8

17

普通门诊统筹

2

评价要点:

全面取消个人账户,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全面取消个人账户,并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得2分,否则,扣2分。

2

18

效果
20分)

项目
效益
20分)

社会效益

10

评价要点:
随机抽取参加医保受益人群,询问参加医保后,个人或家庭是否得到实惠;是否能够减少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是否缓解群众因大病返贫或致贫问题;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项目实施,有效缓解居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问题,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成效显著,得10分;成效较好,得8分;成效一般,得6分;没有成效或群众反应差,得4分。

10

19

满意度

10

评价要点: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70%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