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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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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502-00028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以案释法案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0 发布日期: 2025-02-20
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502-00028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以案释法案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0
发布日期: 2025-02-20
以案释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5-02-20 15:50 信息来源:蒙城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    以案释法                                 

案例报送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蒙城县税务局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蒙城县税务局 齐冬冬                    

审稿:(实名,逐级)     蒙城县税务局 王标                       

检索主题词:  以案释法、个税、偷税、网络主播                                 

二、案例正文采集

  主播偷逃个税终被查 

【案情简介】

2025年1月XX税务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王某某李某某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XX市稽查局协作配合下,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税务稽查。经查,王某某李某某2022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在省外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两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调查与处理】

XX市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某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31万元,对李某某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25万元。日前,XX市稽查局已依法向王某某李某某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法律分析】

主播一旦查实偷逃税行为,则涉嫌违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偷逃税还可能构成重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王某某李某某二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同时,综合考虑王某某李某某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关于具体税率适用问题,主播适用税率具体取决于收入性质、纳税人身份、经营模式和征税方式。

1)主播以个人名义带货,纳税人是自然人,增值税方面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身份),不需要区分收入性质,征收率统一为3%,当前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即2021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征税率降低为1%。个人所得税方面,税率取决于所得类型,若打赏收入认定为“服务收入”,那么三类收入均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综合所得3%-45%七级累进税率征税,若打赏收入认定为“受赠收入”,那么该收入按照“偶然所得”20%税率征收。

2)主播以工作室名义带货,纳税人是工作室,工作室类型通常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属于非法人组织,增值税方面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缴纳,税额为收入乘以征收率3%(1%优惠税率),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税额为增值额乘以6%税率。个人所得税方面,按照“经营所得”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3)主播以公司名义带货,纳税人是公司,是法人企业,增值税同工作室类型,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按照25%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总体而言,带货主播的收入涉及到品牌方,平台方和机构等多方,并且交易都发生在电商和直播平台上,数据虽不对外公开,但涉及多方,相对透明。

但逃税难度取决于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以及税务机关大数据监管能力。目前增值税都是自行申报,支付方无代扣代缴责任,存在逃税空间,但是支付方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个人所得税逃税空间相对较小。

企业收入,同时看形式和实质,形式上看合同和发票,要以企业名义签订服务合同,并向对方开具合法发票,实质上看服务内容,企业收入是本企业员工对外提供服务,或者外包给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对外提供服务。若主播是本企业员工,个人收入转为企业收入是合理避税,若主播非本企业员工,也不是本企业外包服务方,那么个人收入转为企业收入就是虚开发票收入,是虚假报税的逃税行为。

【典型意义】

近几年,网络直播行业异军突起,它所涉及的门类也越来越多,从单纯的直播求打赏模式,也慢慢衍生出了带货等功能。当直播与老百姓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息息相关,主播们的影响力与收入也与日俱增。

如今直播行业正在兴起,主播的影响力也日益扩大。但主播在享受业态红利的同时,也应当遵守法律,依法纳税,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偷税逃税投机取巧,换来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

接下来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对涉嫌偷逃税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积极推动文娱领域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这一案例告诫部分从业者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健康的行业秩序。随着监管常态化、行业不断加强自律,在可预见的未来,直播带货行业将结束野蛮生长,步入高质量发展的阶段,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这场涉税风波,是一场对网络红人的警示,也是一次对整个行业的自我审视。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唯有坚守底线,守护喜爱,才能让这片星光闪耀的天空更加清澈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