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在梳理分析短板不足及风险隐患的基础上,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每季度联合县畜牧局对全县61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一次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污染防治设施老化、雨污分流不彻底、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督促850家养殖场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做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规范处理畜禽粪污。现场指导102余家养殖专业户因地制宜选用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方式,配套满足“三防”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处理设施设备。鼓励190家养殖散户在自家庭院、田间地头建设符合“三防”要求的简易粪污暂存发酵设施,经堆肥发酵后就近就地还田。截至2025年8月底,共检查养殖场902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1231个。
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在双随机检查、信访件办理过程中,关注企业环评、排污许可手续是否齐全;粪污等处理工艺和能力是否符合要求;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还田操作是否符合《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是否存在超量消纳等问题;设置的储存设施和场所,是否设有防止粪污渗漏、溢流措施;对于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是否配套有规范容积的粪污收集和暂存设施设备;是否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是否按要求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记录产生量、处理工艺、去向、利用方式、消纳地面积、种植情况、运出时间以及接收单位等信息。对存在畜禽粪污直排、偷排行为的8家养殖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