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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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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29H/202409-00079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发改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3 发布日期: 2024-09-23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29H/202409-00079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发改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3
发布日期: 2024-09-23
蒙城县发改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17:08 信息来源: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2个项目,涉及资金1670.05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发改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整体支出,项目资金落实到位,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关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县级储备粮油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支出绩效自评表。

县级储备粮油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13.7万元,执行数为393.44万元,完成预算的95.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县级储备粮油收储17720吨

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县级储备粮油费用

实施单位

安徽蒙城国家粮食储备库

项目属性

常年项目

项目期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13.7

 其中:财政拨款

413.7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确保县级储备粮存储计划得到落实,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做到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食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县级储备粮油收储

17720吨

 

 

质量指标

高质量完成县级粮油应急储备

>=90%

 

 

时效指标

保障年度县级储备粮油计划落实、存储安全

>=90%

 

 

成本指标

县级储备粮油费用

413.7

 

 




经济效益指标

确保县级储备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有所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食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有所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逐步改善县级储备粮食储存条件

有所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县级储备粮食储存安全得到保障

有所提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确保县级储备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