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许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常管护制度》经镇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许疃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许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常管护制度
高标准农田是农业、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改变“重建轻管”的现状,加强建后管理和养护,做到建管并重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使其持续发挥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定。高标准农田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 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工程建后管护。
一、起草说明
1、背景和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在农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我镇大量高标准农田相继建成,如何保障这些农田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长期稳定运行、持续发挥效益,成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
2、指导思想和制定意义: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以提升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牢固树立“建管并重”理念。通过制定本制度,明确管护职责、规范管护流程、落实管护资金,有效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管护难题,延长农田设施使用寿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3、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我镇根据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梳理管护中存在的问题,如管护主体不明确、资金短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结合我镇实际,草拟了《许疃镇高标准农田日常管护制度》(初稿)。
(2)征求意见。我镇将许疃镇2024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初稿)印发至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征求书面意见,于2月10日至3月10日征集0条反馈意见,形成《许疃镇高标准农田日常管护制度》(征求意见稿)。
(3)完成送审稿。我镇对《许疃镇高标准农田日常管护制度》(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完善,形成《许疃镇高标准农田日常管护制度》(送审稿)。
二、管护对象
管护对象主要包括:
1、灌溉水源工程:农用井工程;
2、道路工程:田间道路、植树工程
3、其他工程:地埋管道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三、产权及管护主体
为保证项目工程长期发挥作用,村委会认真坚持建管并重,以用促管”的方针,把工程管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工程管护人员分工名单,切实做到工程竣工、管护到位。村委会成立相应组织,与管护人员签定责任状,严格奖惩,把工程管护成果与管护责任挂起钩来,同时还根据工程分类制定不同的管护办法,采取不同的管护措施。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权,管护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实行专业管护和群众管护相结合,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管护工作。使工程使用步入良性循环。将机井和地下管道管护权和受益权承包给农户,兼顾集体和个人双方的利益,工程完好率达到99%以上,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形成工程有人建,建后有人用,用了有人管,坏了有人修”的良好局面。项目竣工验收后,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应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管理机制,保证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四、管护措施及要求
1、县高标办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许疃镇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责任单位,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承担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维护的落实。各村民委员会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维护的主体具体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各村民委员会要认真落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加强宣传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引导村民珍惜爱护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所有村民都有维护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损害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行为。
3、在已经流转的高标准农田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和服从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监督不得损坏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不得擅自变更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用途和服务范围,并承担对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养护义务。
4、根据管护面积及任务情况,每个村配备管护人员2名,选取管护人员可由本人申请、群众推荐、公开竞争等方式产生。管护人员确定后应报村民委员会初审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尽量维持管护人员的稳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削减管护人员。
5、管护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
6、管护人员应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之签订管护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任务职责。凡不能履行管护合同不能完成管护任务、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及时解除管护合同。
7、管护人员应熟悉管护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布局和现状,认真做好管护工作保证管护的工程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8、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省、市、县级验收后,由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办理移交手续纳入管护范围,开展管护工作。两年内,发现工程设施因质量缺陷导致的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和修缮。
9、管护人员应经常对高标准农田进行巡查,平时每月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巡查不少于一次,农忙时期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填写巡查记录表。
10、管护人员巡查时要重点防范大中型货车、收割机、耕土机等大型机械违规通行、作业造成对工程设施的破坏。发现人为破坏工程设施要及时制止,已造成损坏的,责令破坏者赔偿管护费用,并立即向村民委员会报告相关情况,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向镇高标办报告并协助进行处理。
11、高标准农田范围内的工程设施如果发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包括渠道、涵管因杂物,杂草或淤泥造成堵塞田间道路严重坑洼等),管护人员要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行,若处理工作量大、用时较长,由村民员会和镇高标办酌情补助管护工时费。
12、镇高标办和管护人员都应建立管护台帐,记录管护情况。镇高标办每季度向县高标办报送一次管护情况。
13、对在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举报、揭发破坏工程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优先安排管护资金。
14、因管护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管护不到位的,扣减工资处罚;造成管护责任区的工程设施严重损毁的,解除管护合同,并按管护合同的约定追究管护人的责任。
15、对有意损坏工程或不听劝阻寻衅闹事殴打管护人员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交由有关部门门追究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许疃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7941001
附件1:许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常管护领导小组
附件2:许疃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名单
附件3:许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井管护协议
附件4:许疃镇高标准农田机电井涉及地块信息登记表
附件5:许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排查清单
附件1:
许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常管护领导小组
组 长:楚爱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沃林 人大主席
白一林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李大坤 党委副书记
李西亚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卢 良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 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代鹏程 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林 强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赵四超 党委委员
刘 伟 副镇长
刘伟杰 副镇长
王 燕 副镇长
张孝飞 党政办主任
许 利 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负责人
张艳超 农业农村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
李 民 财政所所长
张亚非 司法所所长
江 军 市场所所长
马东方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贾明明 应急办主任
杨阳洋 平安办主任
葛好德 综合执法负责人
镇包村干部及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白一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艳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总体调度,进行全程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者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许疃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许疃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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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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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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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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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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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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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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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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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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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疃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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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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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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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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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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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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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庙党委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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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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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庙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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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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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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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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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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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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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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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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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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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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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圩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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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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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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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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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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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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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寺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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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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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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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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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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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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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集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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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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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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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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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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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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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庙村副党委书记、副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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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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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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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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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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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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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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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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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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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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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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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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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西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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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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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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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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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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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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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刘社区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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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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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刘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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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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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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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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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于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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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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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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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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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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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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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集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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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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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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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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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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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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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桥村党总支副书记、副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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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沟、井、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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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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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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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许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井
管护协议
甲方: 蒙城县许疃镇xxx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每个井的所在地块的户主、出水口涉及地块人员(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加强蒙城县许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井管护,确保长久发挥工程效益,造福项目区群众,促进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强农村经济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机电井管护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护内容
该项目区内所有已建成的农用机电井。
二、管护日期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综合考虑项目所在村民组机电井管护使用等因素,对乙方进行培训,培训乙方如何安全使用机电井、管理与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安全、管理与维护责任。
2、甲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机电井管护措施、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并与机电井所在村民组的每个井的所在地块的户主签订工程管护责任书,具体明确管理责任人,负责机电井管护。
3、甲方负责筹措必要的经费,专款用于机电井的后期管护和维修,确保工程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4、甲方负责定期对机电井管护和维修情况进行巡查,维修养护,对机电井,输变电工程,要有专人按照机电工程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测试,保证长期有效使用。
5、乙方负责机电井的保护,保障各项设施完好无损正常使用,禁止任何单位、任何个人破坏项目区内的一切配套设施。
6、在午季、秋季,机电井频繁使用的情况下,机电井出现损坏时,由每个井的所在地块的户主负责维修。
7、机电井保护工作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本协议一式二份,村执一份,报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进行备案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24年3月1日
附件4:
许疃镇高标准农田机电井涉及地块信息登记表
登记单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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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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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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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填写为**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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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井井口所在地块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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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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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井出水口涉及人员地块户主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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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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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许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排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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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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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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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问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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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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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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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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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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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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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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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群众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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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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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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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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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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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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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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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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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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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截至xx月xx日,蒙城县共排查发现问题xxx件,已整改xxx件,其中急难愁盼xxx件,整改xxx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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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范围
许疃镇各村(社区)、社会公众。
二、征集问题
本文件内容分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征集方式
电子邮箱:mcxxtzzf@163.com;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