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10:00
地 点: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1楼会议室
主持人: 蒙城县政办政务公开股工作人员
参会人员:张 军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年春风 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童利军 政务服务中心登记窗口首席代表
主持人: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蒙城县自规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张军同志;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年春风同志;政务服务中心登记窗口首席代表童利军同志。下面有请蒙城县自规局副局长张军同志给我们介绍蒙城县自规局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张军:
各位领导、新闻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梁翔同志委托,由我介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保护产权、登记为民”、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方面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县于2016年9月20日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截至2025年5月底,我县累计完成不动产权统一登记547250单元(其中农村房地一体登记214790单元),办理预告抵押证明243920件,协助司法查封登记16940件。按照国家部署,2019年林权纳入了不动产统一登记,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了不动产统一登记。
近年来,我局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登记队伍作风、素质双提升方面狠下功夫,各项登记业务依法、规范、高效办理,有效维护群众利益,我县的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服务水平在2023年、2024年度核验中连续两年位列亳州市第一阵列。
二、主要做法
(一)以提质增效为核心,推进业务提速,实现办证更快、流程更优、成本更低、服务更便捷。全面共享市县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多方位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企业、群众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提速增效。今年,已完成不动产权登记7370本,登记证明6240本,查封、异议登记即时办结,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
(二)严格执行减税降费和工业厂房分幢登记政策。依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推行交易登记与纳税“线上、线下一窗”系统双通道,群众“一门一网一次”网上或线下申请;企业间产权转移、工业企业首次登记实现“即时办理”。全面推行工业企业按厂房分幢登记,已为15家企业办理厂房分幢登记工作,拓展了企业用不动产进行贷款的融资空间,获得企业称赞。
(三)抓信息共享、业务联办,不断深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依托安徽政务网和皖事通APP,建设推广掌上和网上的“一窗受理”平台,向不动产登记“零次跑”、“零材料”迈进。目前,已实现抵押业务“金融联办”在银行全覆盖,全方位推广应用电子共享数据替代纸质材料的力度,实行申请人承诺代替继承公证等“免申即享”政策;全面实行商品房备案和产权预告的“同步办”。
(四)以服务群众解难题、助力企业复产为目的,开展多项“一改两为”暖企便民服务。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开启绿色通道,免收登记费用。开展登记窗口日常延时服务,春节、国庆等节假日登记“不打烊”。工业企业首次登记时,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主动告知工业项目分幢登记惠企政策,采用预初审、线上沟通,现场即来即办。
(五)以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为宗旨,开展上门服务。登记窗口延伸至公证处、公积金办、法院、住房发展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社区服务中心及经济开发区。我局与税务、住建、经济开发区等多个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工业企业落地县经济开发区后,可一次性申请建设用地权属、规划、施工、图审、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已为4家企业实现“一天五证”,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
(一)我局将结合群众身边实事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摸排在商品房、安置房、中心城区房屋上市交易等领域影响群众办证的登记难题,分类施策,狠抓整改落实,高效、规范登记,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二)提高政治素质和服务能力,以开展不动产“皖美登”为契机,树立登记人的良好形象共筑蒙城便企利民服务新气象。加强惠企登记政策宣传引导,全面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延伸服务,充分利用全市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工作平台,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最后,衷心希望各位朋友们能够继续关心、支持我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同时,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热忱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名称。
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原先熟悉的是房产证、土地证,听说现在连林权、农经权都纳入不动产权证了,请问不动产是哪些,产权登记有什么原则性要求?
年春风:
谢谢您的提问。
我来解释一下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就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主要有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1、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当事人不申请的,登记机构可以不予登记。
2、一体登记原则: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所有权登记应当与其所附着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3、连续登记原则: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下列情除外:预购商品房预告(预抵押)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预查封登记等。
4、属地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县建设的安置房小区很多,基本都已经入住。请问:回迁房、安置房能否出售和过户登记?
童利军:
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回迁房、安置房,如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的,取得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如土地为国有划拨的,需申请县政府批准,经批准的,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登记。
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北侧(嵇康中路148号)设有服务窗口,受理安置房上市交易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