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符合条件的退出老村医生活补助资金以累计从事村医工作满3年为计算基数,每满3年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48元补助。
(2)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卫健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调整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基层﹝2018﹞34号)的通知规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933号)第三十四条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蒙政办【2015】29号)《完善退出老村医生活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2009年底前进入村卫生室、2014年底前已退出或在岗已满60周岁、从事村医工作累计超3年及以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从到龄且退出的次月起发放生活补助。
(3)实施主体: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按2024年1-9月份到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平均每月发放73.2427;合计73.2427*15(含2024年10-12月)1098.6402万元。年预计新增到龄退出人员150人计606600元,2025年总计需要750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750万元。
(7)绩效目标:到龄退出村医生活有所保障,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