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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坛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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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503-0014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坛城镇2025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坛政〔2025〕5号
发文日期: 2025-03-29 发布日期: 2025-03-29
咨询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7741001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503-0014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坛城镇2025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坛政〔2025〕5号
发文日期: 2025-03-29
发布日期: 2025-03-29
咨询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7741001
关于印发《坛城镇2025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9 10:18 信息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坛政2025〕5号

 

 

 

关于印发《坛城镇2025年校园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坛城镇2025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坛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9日


坛城镇2025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坛城镇2025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政法委有关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文件要求,以更好服务于全镇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为主线,整治各类危害师生安全问题,打击各种危害师生合法权益行为,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校园周边200米半径以内)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建立覆盖全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管理联动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构建“部门协同、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努力使全镇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得到提高,学校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治安、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消防、食品、疾病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坚决杜绝各类恶性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全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国土所、镇司法所、镇市场监管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学区、镇平安法治与基层治理办公室、镇党政和应急消防办公室、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各村(社区)成立专项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分管教育的党委委员周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职责见附件4。

四、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5年3月份开始,至2025年12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安排部署阶段(3月15日至4月1日)

各部门、各村(社区)及各校(园)要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部署,明确责任任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集中整治阶段(4月2日至12月20日)

按照镇级统筹、部门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突出问题、违规经营等进行整治。集中整治期间每季度末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3.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部门、各村(社区)及各校(园)要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报送到镇专项组办公室。

五、重点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1.深入开展校园欺凌防范整治。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密切警校联动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畅通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开展校园管制器械和其他危险品清查收缴专项行动;通过梳理表面问题向深层次分析,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长效工作机制。(牵头单位:镇学区;配合单位:镇平安法治与基层治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

2.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防控。以“平安蒙城”建设为抓手,强化宣传教育,完善校园门口公示牌等线索举报渠道长效机制。加大对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抢夺财物、校园欺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学校周边出租屋的清理整顿;打击侵占校园资产拒不归还及借拆迁、缠闹访敲诈学校行为;指导校园强化三防建设;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乱点的综合整治,强化校园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加大对校园周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统筹社会力量强化长期混迹学校周边的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配合单位:镇平安法治与基层治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学区、司法所)

3.整治校园及周边文化娱乐环境。以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监管力度,查处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半径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KTV等,查处校园周边出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加强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的管理工作,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开展“扫黄打非”行动,查缴各类非法宣传品和有违禁内容的非法出版物。(牵头单位: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心;配合单位:镇平安法治与基层治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学区)

4.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坚决取缔“黑校车”“面包车”和未取得校车标牌(校车许可)的车辆拉运学生现象,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设施建设和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加大巡逻执法力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校园及大门口按要求设置斑马线及相关交通标识标志,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维持好上下学时段的交通秩序,有效预防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配合单位:镇平安法治与基层治理办公室、学区、各村(社区))

5.整治校园周边在建工地。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在建工地安全工作,严防塔吊、施工车辆、高空坠物对学校和学生造成伤害。依法拆除校园及周边区域占用消防通道、擅自搭建的违法违章建设。对校园内教学楼、宿舍、食堂、活动场馆、临时建筑等各类建筑设施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严格杜绝危旧校舍、隐患校舍违规使用。学校对临时闲置不用的危房应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严禁违规出租校舍房屋。特别要对经鉴定的D级危房情况进行彻底摸清,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现象的发生。各类学校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要实行封闭式管理。(牵头单位:镇国土所;配合单位:镇党政和应急消防办公室、学区)

6.整治校园周边餐饮店和流动摊点违规经营。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问题及商店出售“三无食品”问题,对校园周边小饭馆、烧烤摊、小吃摊等流动摊点的食品保质期限、食品卫生安全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长效机制,长期执法,错时执法。对校园周边餐饮店、流动摊贩等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特别是瓶装液化气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液化气罐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操作不规范的经营主体要加强宣传教育,并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党政和应急消防办公室、卫生院、学区)

7.预防和控制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学校二次供水和学生饮用水的安全监管;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清理校内商店,及时对辖区内所有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检查,对账整改销号隐患问题,实现隐患问题“动态清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食堂卫生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坚决取缔校园周边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牵头单位:镇卫生院;配合单位:镇党政和应急消防办公室、市场监管所、学区、派出所)

8.加强校园周边烟草及不良学生用品清理整治。结合检查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规定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登记校园周边烟草及电子烟销售网点信息,根据设定的距离标准,依法进行清理,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及电子烟违法行为。及时排查无证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户。重点监管查处校园周边商铺可能存在售卖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将儿童和学生用品纳入监督抽查计划。指导学校加强宣传教育,严禁学生携带不良用品和玩具进入校园。(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镇派出所、学区)

9.整治校园周边消防安全。对校园周边各类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开展摸排,重点纠治违规使用燃气(液化气)、“下店上宅”占堵消防通道、违规用电、违规搭建彩钢板住人建筑等行为。要督促校园周边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的产权人、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维护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牵头单位:镇党政和应急消防办公室;配合单位:镇国土所、学区、各村(社区))

(二)健全完善学校发现报告和宣传教育机制

学校要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实际设置风险隐患督导员或安全员,建立风险隐患发现报告、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要求报送月报表(附件2、附件3)。一旦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向属地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报告并协同做好风险防范和隐患化解工作。学校要围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安全知识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有效推进专项排查整治。

2.严明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挂账销号,切实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3.完善机制。各成员单位及学校要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联系,共享信息,进一步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校园专项整治提供制度保障。

 

附件:1.坛城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

2. 蒙城县学校及周边乱象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表

3. 

4.坛城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