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蒙城县税务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税务局 > 互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503-00040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税收管理】E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E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8 发布日期: 2025-03-18
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503-00040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税收管理】E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E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8
发布日期: 2025-03-18
【税收管理】E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E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发布时间:2025-03-18 10:26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E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