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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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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457/202503-00002 组配分类: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蒙城县水利局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3 发布日期: 2025-03-03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457/202503-00002
组配分类: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蒙城县水利局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3
发布日期: 2025-03-03
蒙城县水利局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03 15:35 信息来源:蒙城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蒙城县域内水利在建工程、运行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物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类型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举报形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举报电话:0558-7623169)

四、奖励标准

1、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50 ~1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

2、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只奖励第一位举报人 ,根据举报时间确定。

五、举报要求

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

六、要求细则

对举报人举报的每一起事件,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认真地组织核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举报资料绝对保密。

对情况属实的举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手续;对诬告和怀有恶意的不实举报,将作严肃查处。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不及时核查举报事项,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本奖励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蒙城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