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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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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502-00026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1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502-00026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1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2-11 10:57 信息来源: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市县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工作成效

全年PM2.5平均浓度为37.2μg/m³,创近三年最好成效,退出全省后10名,全省59个县市中前进7个位次,皖北18个县中排第四名,比2023年度前进3个位次,全市最优(亳州39微克每立方米);克服干旱少雨,旱涝急转不利气象条件和上游来水不利影响,积极应对,确保了3个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考核要求,优良率100%,位居全市第一;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群众饮水安全达标;在全市率先完成13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年度任务;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任务,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秸秆禁烧实现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高塔推送火点全市最少;监测站人员资质考试全部通过,监测扩项顺利通过省考核认证,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通过执法帮扶,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处置危废案件,保障了环境安全;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有2个地块成功退出污染地块名录,未发现受污染耕地;申报一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并成功入库,可申请国家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圆满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未发生一起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生态屏障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工作体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坚持“全县上下一盘棋,凝心聚力一股绳”,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分级负责、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和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坚决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二是实行网格管理。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制管理,建成城区网格53个、镇村网格5183个,开展城区扬尘污染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餐饮油烟治理和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秸秆禁烧等巡查工作,开展定期调度,强化过程管控,全面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达到预期目标。三是落实工作机制。在全市全省率先实行副书记分管环保工作,从组织上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季度召开一次环保委员会会议,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通报问题,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每月党政主要领导现场调研一次环保工作,解决工作难题;通过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等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环保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季度召开经济工作调度会,点评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环保工作落后的乡镇表态发言,严格落实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问题落实,把环保工作纳入对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

(二)推进蓝天保卫战提档升级。克服干旱少雨的不利气象条件,攻坚克难,实施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昼管夜查,星夜兼程,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PM2.5年均值为3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亳州市排名第1位,摆脱全省后10名,优良天数比率完成目标任务。一是持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组织6家企业申报绩效评级,最终4家企业被省级绩效先进企业,督促9家砖瓦窑厂完成了提标改造;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完成整治5家,取缔22家;积极推进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组织召开涉VOCs企业专题培训会议3次,完成180家涉VOCs企业、45家汽修维修店、53家加油站VOCs无组织排放监管,督促整改末端治理设施问题54处、涉喷漆问题18处、油气回收及集气罩密闭性问题22处。持续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范围,开展17个乡镇(街道)散煤清查行动,基本实现动态清零;开展锅炉综合整治,淘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82台,对59台燃气锅炉进行再排查,铅封手动阀设备12台。三是持续调整优化运输结构。配合市局共抽测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89台,不合格3台,全部完成整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监督性监测368台套,对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编码登记275台套。四是持续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利用大气中控平台开展非现场远程视频监管,确保建筑施工落实“六个百分百”,整改工地问题159个,整改道路问题232个。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实现午秋两季禁烧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的目标,高塔视频监控推送火点数全市最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以上。五是扎实做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创新推行秋冬季大气污染管控“一日一方案”,做到精准发力,科学管控。

(三)推进碧水保卫战提质增效。克服干旱少雨,旱涝急转的不利气象条件和上游来水污染的不利因素,加强排污口管控和整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加强汛期巡查,加密监测,及时研判,调度涵闸,科学调水、生态补水等措施,避免了汛期水污染事故,确保了水环境安全。一是三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要求,年均值优良率100%。根据国家采测分离数据年均值,Ⅱ类水个数同比2023年提升120%(2023年、2024三个国控断面Ⅱ类水数分别为5个月、11个月)。不考虑溶解氧及氟化物因子,2024年涡河龙亢断面Ⅱ类水2个月、Ⅲ类水10个月,北淝河亳州市断面Ⅱ类水5个月、Ⅲ类水6个月、Ⅳ类水1个月,立仓芡河国控断面Ⅱ类水4个月、Ⅲ类水6个月、Ⅳ类水2个月。二是率先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采取谁治理谁使用,谁使用谁收益,谁使用谁管理的“以用促治,以用促管”的办法推进治理,切实把包袱变财富,资源变资产,减少政府财政投入,减轻财政负担;同时实行“以奖代补”,排名调度,现场观摩,样板带动,书记现场点评推进,形成了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乡镇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的积极性,2024年8月份在全市率先完成了13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并建立完善后期管护机制,努力实现长治久清,严防返黑返臭。三是排查并整改了城区污水直排入河问题。2024年我局抽调人员对城区水系进行多次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36个污水直排问题,已整改了32个(剩余3个已经用气囊封堵、另1个为死水塘已谋划项目治理),极大的改善了城区水环境。四是解决了东怀德西闸门及两闸岛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涡河问题,2024年,我局从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中拨出30万元支持城关街道解决东怀德西闸门及两闸岛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涡河整改工作,成功解决了多年来污水直排涡河问题。五是成功谋划了吕望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该项目已进入生态环境部水污染防治储备库,预计2025年下半年拨付资金。六是大力推进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3个粪污处理中心运行,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规模养殖场排查3次,共排查660家,累计发现问题249个,全部完成整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6%以上。七是加强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整治任务全面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且实现了提浓提量。

(四)推进净土攻坚战提升优化。2024年我局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了非法转移、非法填埋、违法处置危废和一般固废的犯罪行为。一是加强我县固废和废物管理,严格要求企业加强规范管理,6月份顺利通过了省厅对蒙城县2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抽查工作。二是我局成功处置了铜陵市钛石膏非法倾倒案件,目前已对遗留在高速公路路基的钛石膏,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三是8月份,经过1个多月的奋战,我局圆满完成了马集田桥危废倾倒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了危废扩散至涡河,避免重大环境事件的发生,目前田桥危废产生单位已经找到,正在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进行磋商,涉及危废犯罪的,已移交县公安部门。四是9月份完成了鑫旺建材堆存固废的清理工作,后续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溯源工作。五是4个危废经营单位及31个危废产生单位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提高了相关企业的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六是顺利完成了原联盛化工污染地块及原经纬染织污染地块有序退出。通过变更原联盛化工地块的用途为二类用地,退出了污染地块名录;对原经纬染织污染地块风险评估,得出风险可接受结论,退出了污染地块。

(五)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序推进问题整改。认真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高度重视群众环境信访办理,注重线下办理质量,减少群众投诉的数量,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积极配合做好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调阅资料认真提供,下沉督察做好配合,明察暗访不去干扰,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实现了督察报告没有蒙城,暗访督察没发现问题,问责线索没有蒙城,信访数量全市最少,我县没有一名干部因环境督察被问责,交办我县32件信访件,目前已整改完成26件,剩余6件已制定措施,正在按序时正在整改中。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任务22件,已完成。2024年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蒙城县问题1件(开发区3件企业环境问题),已销号。市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二、三、四季度警示片披露蒙城县问题8件,2024年需完成整改销号2件已完成,剩余6件正在推进整改中。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监管,倒逼企业严格守法,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成效明显。一是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2024年,全县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检查单位200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环境问题600余家(次),排查“散乱污”企业27个,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县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87件,罚款506.9221万元,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9件,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三是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将“实训、实战、实效”融入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中,定期开展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线上执法知识学习考试等,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质效。综合运用新技术新装备发现案件线索,查处14件案件,提升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开展2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1起突发环境事件。四是鼓励全民参与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对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查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全年办理12345热线平台信访件352件,办理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信访件71件,办结率100%。

(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坚持优化项目环境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坚持主动对接项目建设,推行不见面审批,减少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服务项目建设。2024年,网上审批环评报告表项目47个,环评登记备案474家,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1家,有力的服务项目建设。二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坚持服务项目,减少走弯路,避免建成之日等于停产之时的发生,防止企业投资损失,污染环境,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把关,避免损失,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污染严重的项目,环评文件一律不予审批,今年以来否决选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5个。三是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完成排污许可质量问题整改145家、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季报和年报工作。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116家、新发证21家、延续发证3家、重新申请4家。四是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对符合环评审批承诺制的35小类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审批承诺制。提前介入,为45个招商引资项目项目预审,保障招商引资建设项目落地见效。五是加强生态和辐射安全工作。每月对北淝河湿地公园监进行监督检查,劝离钓鱼等违规行为8次;组织林业中心、水利局对湿地公园、生态红线遥感监测疑似问题进行核查处理,现场核实重点问题点位11处、一般点位67处;下发生物多样性日普法宣传活动方案通知,组织农业农村局、自规局等单位开展生物多样性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2024年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15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红线空间管控要求,确保我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八)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按照考核要求生活污水处理率100%,黑臭水体水质检测均合格。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8个村治理任务,8个行政村不涉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率均达到100%。完成1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任务,治理率达100%,建制村改厕率均100%。根据蒙城县国家级及省级农村黑臭水体名单,完成4个村涉及农村黑臭水体任务。联合有关县直部门开展农村三项任务验收工作,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整治村实现了基本看不到脏乱差、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的“三基本”要求。

(九)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保障。一是常态化开展环境监测。2024年,环境监测站共出动采样和监测人员2470余人次,开展地表水加密监测660余批次,出具监测数据63860余个;废水排放执法监测60余批次,出具监测数据2100余个;固定源废气执法监测9批次,出具监测数据36个;噪声监测180余人次,出具监测数据640余个,通过全面精准监测,为政府决策和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科学数据支撑。二是积极开展监督监测。积极配合分局股室和大队对全县水环境及废水执法监测;按计划对委托监测单位进行质控考核;按时完成省环境督察组送样检测分析;对北淝河湿地公园加密监测,共完成5点位41批次监测;芡河、涡河、北淝河干流及支流每月国控断面国家采测分离前加密监测,共完成地表水32个点位165批次加密监测;配合县委县政府巡视组对乡镇水环境巡查监测;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噪声扰民投诉执法监测92件,通过全面监督性监测,为执法监管提高科学精准数据保障。三是全面完成各项考核目标参加国家总站2024年第一轮能力验证水中挥发酚、水中BOD5考核,并圆满通过;2024年监测站全员通过省监测中心组织的上岗证考核并取得合格证;通过省市场监督局资质扩项评审工作(共计16项)。四是顺利完成其他工作。加强两座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二座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设施维护、基础设施保障及危废的转移处置工作;保障省、市下达的年度监测工作要点和监测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积极配合市监测中心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没有一流的队伍,难以有一流的业绩,我们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内强素质,严格执法,外树形象,赢得市局和全县上下的肯定。一是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辐射同化作用,大家的精神面貌为之一新,干事创业的氛围非常浓厚,制定学习计划,持续开展“周五业务课堂”活动,围绕党的理论政策和环保业务知识等,组织业务骨干解读,开展骨干讲课48场(次)。二是开展春训和现场实训,围绕全县大气、水土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点等内容开展春季轮训,全县环保系统100余人通过线下线上参培训。三是积极派员参加省市各类培训、比武、检查活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十一)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一是深化正面宣传。以节日节点、各种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2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二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高度重视舆情监控,积极稳妥应对各类舆情信息。2024年,管辖范围内未发生过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要事件。三是多渠道新闻宣传。1-12月份共在纸媒、网站、新媒体等各级各类型媒体上刊发宣传稿件200余篇。其中市级媒体采用26余篇、省级媒体采用170余篇、生态环境部采用48篇,其他媒体采用60余篇。四是开展自愿活动。结合“主题普法宣传”等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六进”活动,向居民普及相关知识,引导居民践行绿色生活,开展环保宣传及自愿服务活动12场(次),受益群众达万余人,全县上下的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十分浓厚。

二、存在短板弱项及问题

尽管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了全年任务,取得积极的工作成效,但是问题和短板依然不容忽视,比如环境质量改善成果较为脆弱。环境空气质量虽然整体趋于改善,但改善成果不稳固,特别是受秋冬季静稳天气和输入性污染等多因素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水环境质量受上游来水影响和气候影响,特别是汛期,水质依然存在波动;环境问题整改依然存在反弹反复的现象;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的数量依然较多;城区雨水口排污的现象依然存在,城区水体还不能稳定达标,输入性危废固废倾倒现象依然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污等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群众环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问题。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任务艰巨性,紧盯年度目标,找差距,补短板,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的约束性指标。PM2.5年均值为39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以上,摆脱全省后10名,亳州市排名第1位。一是抓好污染源管控与治理。以“五控”为抓手,继续抓好区域散煤清洁化治理、各类锅炉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秸秆禁烧管理等工作;重点抓好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拆迁工地扬尘防治。二是持续推进锅炉综合整治。完成淘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及设施淘汰,加快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三是深入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引导老旧车辆淘汰,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格处罚。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全覆盖。无检测环保标识的,不准入场作业。全面开展涉VOCs企业排查,对重点行业VOCs开展综合治理,降低排放,减少污染。五是深入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引导企业实施煤改气。五是抓好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六是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二)扎实做好水土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水环境安全,蒙城县境内三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完成农村水污染防治任务,包括2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31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巩固提升乡镇污水处理率,加强危废管理,改善整体水土环境质量。一是持续开展水质监测与巡河工作,紧密关注水质变化趋势,及时分析超标原因,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二是继续开展城区雨污管网混接及排污口问题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城区雨污管网混接及排污口问题,紧盯问题不放,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三是完成2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131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确保达到“三不到”标准(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臭味、听不到村民怨言)。四是定期对乡镇及村级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帮扶乡镇进行整改,提升污水处理站运行效果,建立健全管护机制。五是以项目推进问题整改,2025年计划结合“幸福河湖”项目,对城区及农村部分沟渠进行整改,推进水质较差河流清淤及沿岸生活污水治理。

(三)强化危废管理与处置工作。一是加强本地危险废物检查及规范化评估,日常监督涉危废企业,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重点监督危废重点产生单位,确保其履行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等义务。二是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加大对外地危废非法倾倒、转移我县的打击力度,及时溯源挽回损失。

(四)继续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省和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根据问题,明确完成时限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确保每一个环境问题都能改到位改彻底,按时销号不反弹。

(五)竭尽全力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环评审批正负清单的要求,继续严把项目审批关。主动和县招商部门联系,为落户我县的招商引资项目把好第一道关。按照省、市环保系统“十百千”帮扶行动和县“四送一服”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开展对企业的走访帮扶,切实解决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强化环保系统队伍建设。加强环保工作人员专业性培训和输出性交流学习,通过“传帮带”增强基层环保队伍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彻底打通环保监管的“最后一米”,竭尽全力创一流业绩。

(七)进一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精准制定方案,完善各项制度,组织业务骨干根据行业企业类别学习环境行政执法要点,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办案质效,确保案件查处率和结案率均100%以上。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船到中游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阶段,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目标任务,咬紧牙关,以爬坡过坎、攻城拔寨的勇气,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锐意进取、一往无前的精神状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扎实工作,努力奋斗,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蒙城又好又快发展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