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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坛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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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501-00139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坛城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日期: 2025-01-16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501-00139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坛城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日期: 2025-01-16
坛城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54 信息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坛城镇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的原则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卫生院、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负责贯彻落实应急指挥中心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二、监测、预警与报告

监测:镇食安办组织协调市场监管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收集、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管,及时收集、分析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预警:对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隐患或情况,镇食安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信息。

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及时向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和卫生院报告。镇食安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三、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镇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封存可能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应急指挥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评估确认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四、后期处置

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对受害人员的救治、赔偿,对受污染食品药品及原料的无害化处理等,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对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

应急响应终止后,镇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事故原因和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