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挖掘培育本土新媒体电商人才,更好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紧跟电商发展新趋势,培育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电商提质升级。蒙城县商务局精心策划,面向全县举办“蒙城好物”杯电商短视频大赛,用影像聚焦生活,用镜头感知发展,从不同角度展现蒙城县电商发展给人民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营造蒙城县良好的新媒体电商发展氛围,推动蒙城县农村电商工作良性发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蒙城县商务局
协办单位:蒙城县网信事务中心、共青团蒙城县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合会、县妇女联合会、县青年联合会、县互联网协会
承办单位:蒙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安徽皖蒙禾供应链有限公司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1日-12月27日
三、参赛平台
抖音,原则上每个选手仅能选择一个账号且中途不可更改。
四、参赛对象
(一)报名截至日年满18岁;
(二)参赛选手需开通抖音橱窗,可上传产品至小黄车;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
五、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12月15日前,选手通过大赛组委会发布的报名通道(电商蒙城公众号)进行报名,按要求填报《2024蒙城县短视频大赛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六、大赛选品
组委会提供“蒙城好物”系列产品
七、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
所有参赛作品以“蒙城有好物 好物在蒙城”为主题,以组委会提供“蒙城好物”系列产品为切入点,宣传推广蒙城县农特产品,打响“蒙城好物”区域公共品牌。参赛选手创作短视频作品并添加“#蒙城好物”“#我为蒙城好物代言”抖音话题发布,即可参加活动(未按相关要求执行的参赛作品将视为无效)。
2、参赛要求:
(1)全县范围内的短视频创作者、爱好者、传播正能量的自媒体工作者,以个人、团队、机构名义均可参赛。
(2)投稿短视频要求MP4格式,时长不少于30秒,画面横竖屏不限。
(3)作品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内容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体现正能量;参赛者应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主办方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著作权归参赛者本人所有;主办方有权在活动后使用入选征稿作品,用于“蒙城好物”及蒙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对外宣传,不再另付费用。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4名,
九、大赛流程
(一)报名成功选手发布作品
选手在12月16日,发起“#蒙城好物”“#我为蒙城好物代言”抖音话题挑战赛,挑战赛综合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订单量及销售额计入分值。
(二)提交成绩
选手在12月23日24:00前,作品投稿截止,主办方组织初选。
(三)专家组评审
12月24日-12月27日,组织专家复评,并结合作品综合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订单量及销售额,最终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举行颁奖典礼,颁发奖杯、证书。
十、评分规则
(一)作品有效性核验
1. 短视频须为原创视频 ,对于涉嫌抄袭、侵权、恶俗低趣味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作品,视为无效。
2. 经大赛工作组核验发现数据造假者,视为无效。
(二)作品成绩:内容创作(10%)+短视频播放量排名分(10%)+点赞数量排名分(10%)+评论数量排名分(35%)+订单量排名+销售额排名(35%)。
十一、有关事项
(一)请各乡镇积极宣传动员,组织选手报名参赛。
(二)大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8-7630150。
联系人:蒙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马勇,电话1308507****。
附件:蒙城县“蒙城好物”杯电商短视频大报名表
蒙城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