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蒙城县税务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税务局 > 互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412-00003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税收管理】A单位2019年4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05 发布日期: 2024-12-05
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412-00003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税收管理】A单位2019年4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05
发布日期: 2024-12-05
【税收管理】A单位2019年4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发布时间:2024-12-05 09:14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而是在购进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