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行事历
|
完成情况
|
是否
完成
|
1
|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
|
按照《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机制》要求,落实问题排查每月一报制度,形成动态清单,确保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
已按照机制要求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每月按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1-10月共收集上报问题310个,已完成整改275个,剩余问题正在推进中。
|
|
2
|
完成2023年省环保督察反馈和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销号任务。
|
1.第二季度完成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任务7件;第三季度累计完成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任务8件;第四季度累计完成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任务22件。2.2024年3月底前完成2023年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19件的整改销号任务。
|
1.已完成第二季度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任务7件;第三季度累计完成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任务10件。
2.2024年3月底前已全部完成2023年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19件的整改销号任务。
|
|
3
|
动态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
常态化开展“散乱污”排查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报,形成动态清单,整改落实到位,严防死灰复燃。
|
1-10月份各乡镇每月按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目前已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27家,其中取缔关闭20家,整顿规范7家。
|
|
4
|
“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完成市下达目标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蒙城县2024年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目标为:细颗粒物4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比率72.8%、重污染天控制在4天。全年利用气溶胶激光雷达热点扫描锁定污染源,进行现场排查并交办;一季度、四季度各完成颗粒物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二季度、三季度各开展VOCs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常态化(即每天)开展“五控”工作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交办责任单位。
|
截至11月22日,蒙城县PM2.5浓度均值35.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95%,排名三县第一,优良天比率71.9%,重污染2天。一季度开展颗粒物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15份;二季度开展VOCs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15份;三季度开展VOCs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15份;四季度走航开展中。开展“五控”巡查工作,共下发交办单165份,交办问题332个。
|
|
5
|
“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目标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蒙城县2024年污染物减排目标为:NOX累计减排量1718吨、VOCS累计减排量180吨。第一季度编制2024年大气常态化监管任务清单;第二、三季度印发《蒙城县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第四季度印发《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通过实施清单、方案,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达到市下达减排目标。
|
第一季度已编制2024年大气常态化监管任务清单,并督促相关县直单位每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二季度已编制《蒙城县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初稿,并征求相关县直部门意见;三季度已完成《蒙城县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印发;四季度正在修订《蒙城县重污染天应急预案》,已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提前打基础。
|
|
6
|
高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区域协同治理,大幅降低细颗粒物浓度,有效控制臭氧污染,大幅减少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PM2.5,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全链条、全环节管控。加强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
|
第一季度完成颗粒物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第二季度开展VOCs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第三季度开展VOCs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第四季度完成颗粒物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
|
一季度开展颗粒物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15份;二季度开展VOCs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15份;三季度开展VOCs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15份;四季度走航开展中。
|
|
7
|
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
|
1.每季度联合林业管理部门对湿地公园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日普法宣传活动。一季度制定5.22生物多样性日宣传工作方案,提前准备宣传材料;二季度开展宣传工作,利用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深入社区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三、四季度利用环境保护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同时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
|
一、二、三季度联合林业管理部门对湿地公园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工业企业排污问题;已联合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板桥集镇人民政府在蒙城县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已联合多家县直单位利用6.5环境日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四季度已联合林业管理部门对湿地公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工业企业排污问题,核查省市交办的遥感监测一般点位16处,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已填报系统。
|
|
8
|
主动参与长三角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生态环境共建共享,加入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体系,积极争取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有效治理突出环境问题。
|
对照往年联防联控工作重点,提前部署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一季度、四季度各完成颗粒物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二季度、三季度各开展VOCs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10-11月做好进博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结合前期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区域和污染源巡查管控措施,按要求落实保障措施,按时报送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
一季度开展颗粒物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15份;二季度开展VOCs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15份;三季度开展VOCs走航15天,编写走航报告15份;四季度走航开展中。开展“五控”巡查工作,共下发交办单165份,交办问题332个。
|
|
9
|
加强乡镇餐饮油烟治理管控。
|
结合盛行风向,每季度开展重点区域乡镇餐饮油烟巡查工作并及时交办。一季度重点排查立仓、篱笆、马集餐饮油烟;二季度重点排查双涧、许疃、漆园餐饮油烟;三季度重点排查岳坊、小涧、小辛集、乐土、坛城、板桥、楚村餐饮油烟;四季度重点排查王集、三义餐饮油烟。
|
一、二、三季度共检查乡镇餐饮油烟问题31处,已督促整改。四季度乡镇餐饮油烟巡查管控工作开展中,目前检查问题4处,正在督促整改中。
|
|
10
|
“十四五”期间,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比例)为0。
|
每月对涡河、芡河、北淝河、茨淮新河及其111条支流开展监测;每月根据监测结果联合县财政局印发各乡镇的生态补偿文件。
|
1-10月份生态补偿文件已下发,11月份地表水水质监测已完成取样工作,待出监测结果计算补偿金额后联合财政局发文。
|
|
11
|
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以全面消除县域黑臭水体为治理目标,着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持续改善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确保饮用水水源绝对安全。
|
1.每季度对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
2.一季度下发109条农村黑臭水体任务清单,确定各乡镇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二季度完成总治理任务的50%、三季度完成全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包含新增23条);四季度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
1、一至三季度已排查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月份2、132条农村黑臭水体已经全部治理完成,12月底完成验收109条农村黑臭水体。
|
|
12
|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
对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蒙城县戎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蒙城县兴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及蒙城蒙展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土壤进行监测。一、二季度开展监测工作,并完成1家公司的监测工作;三季度完成2家公司监测任务;四季度完成剩余2家公司监测工作。
|
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蒙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蒙城戎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完成土壤监测,蒙城县兴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厂区土壤监测。
|
|
13
|
积极开展废弃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动态清零,实现县域固体废弃物产处平衡,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率100%。
|
每季度对涉废企业进行检查,督促其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填报。
|
一至三季度已对涉危废企业进行检查,并发文。第四季度正在开展对10吨以上产废单位检查指导,完成后明确整改时间,督促企业报送整改结果。
|
|
14
|
完成1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8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
|
第一季度下达1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8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第二、三季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第四季度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并开展验收工作。
|
1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8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已完成,将于11月初开展验收工作,12月底完成验收。
|
|
15
|
开展辐射安全检查工作。
|
每季度开展一次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关注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辐射管理或操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卫健委及时开展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
|
已完成第三季度检查,未发现问题,制定第四季度检查方案。
|
|
16
|
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每月及时对受理的环评报告表进行审批。完成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发证企业的的执行报告的季报和年报。
|
1.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每月及时对受理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批。2.督促已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及时填报执行报告,每季度开展1次执行报告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
1、截止目前,已对受理的41个环评报告表及时进行了审批。2、开展了前三季度的执行报告的监督检查,督促重点管理类企业完成了前三季度的季度执行报告的申报工作。
|
|
17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
|
对畜禽养殖场、城乡卫生院、重点工业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检查一次,部门协同每半年检查一次。
|
已完成第三季度双随机畜禽养殖场、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重点工业企业、下半年饮用水水源地检查一次,部门协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制定第四季度检查通知。
|
|
18
|
组织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砖瓦窑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联合双随机专项检查活动。
|
4月底前制定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砖瓦窑厂的联合双随机专项检查活动方案。7月底前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联合双随机专项检查活动方案;每年开展2次检查,检查结束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
已完成下半年机动车检测机构、砖瓦窑厂的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已督促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
|
19
|
对蒙城县境内21个地表水断面进行常规7项指标监测。
|
每月监测一次,一般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并出具监测报告。
|
完成1月-11月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
|
20
|
对全县8家废水企业、3家县
级医院的污水常规指标进行
监测。
|
每月监测一次,达到涉水企业污(废)水排放标准,并出具监测报告。
|
完成1月-11月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
|
21
|
对县级河长制水体水质进行常规7项指标监测
|
每月监测一次,一般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并出具监测报告。
|
完成1月-11月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
|
22
|
对日处理量20吨/日乡镇及美好乡村污水站(设施)进行水质监测
|
每月监测一次,达到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标准,并出具监测报告表。
|
全年任务已完成
|
|
23
|
对农村纳入国控、省控黑臭水体进行监测
|
每月监测一次,达到非黑臭水体标准,并出具监测报告表。
|
全年任务已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