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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坛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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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403-00246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坛城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1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403-00246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坛城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1
蒙城县坛城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11 14:50 信息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 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 对外公开内容

   1. 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内设机构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各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

   2. 领导责任分工;

   3. 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结果、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

   4. 年度人口计划及执行情况;

   5. 违法违纪的投诉途径和处理办法;

   6. 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 对内公开内容

   1. 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

   2. 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

   3. 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4. 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情况;

   5. 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6. 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7. 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8. 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9. 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三、 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媒体、会议通报等有效形式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 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五、 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