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矿、电力企业、天然气长输管道公司:
现将《蒙城县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3个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2日
蒙城县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煤矿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地质 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力争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动煤矿深入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强烈意愿大幅提升,执法效能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1.加强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煤矿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教育培训,组织煤矿主要负责人参加市级教育培训。配合省市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五职”矿长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升煤矿矿长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2.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煤矿要制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学习宣传培训方案。煤矿要加强“五科”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对“五科”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不符合要求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县发展改革委联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将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推进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煤矿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家矿山安监局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紧密结合灾害实际,修订、完善瓦斯、水害、火灾、顶板、机电运输等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预案培训,职工能够做到熟知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内容。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升煤矿应急处置水平。
(二)推进煤矿监管制度建设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4.推进煤矿监管制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 产条例》《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 施》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制度》《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等规范文件,提高监管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5.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督促煤矿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防控机制,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深入开展排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台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及时整改到位。对于未开展排查、排查不认真或者查出后不整改等导致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查处。
(三)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科技支撑
6.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落实《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2024年底前,推动煤矿查清3-5年采掘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2025 年底前,根据市级安排组织开展区域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时予以治理。
7.推进重大灾害治理。煤矿要落实重大灾害治理主体责任,
强化重大灾害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结合采掘接续中长期规划和隐蔽治灾因素普查成果,科学制定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计划;严格落实灾害治理工程,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效果验证, 提升重大灾害治理质效。
8.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煤矿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选择适合开采条件的智能化技术路线和装备,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高劳动强度及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积极推进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
(四)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 程》以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主动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10.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通过在工业广场和职工入井处设置举报奖励公告牌、网站公示等途径向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公布煤矿安全生产举报的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完善并落实举报受理、核实、办理、反馈、追责等闭环管理机制。
(五)推进煤矿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11.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参加全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持续学习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战锻炼和专业训练,加大实操培训力度,加大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到煤矿锻炼交流力度。
三、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严格完成市级交办任务,协助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分年度攻坚清单,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二)强化安全投入。积极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煤矿企业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深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不断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煤矿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发展改革委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定期对煤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问题,要采取约谈、通报、联合惩戒、曝光等措施,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蒙城县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能源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基础,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电力行业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针对电力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负荷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防范大面积停电基础更加坚实。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电力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县内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平稳。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推进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落实。参加市级对辖区内发电供电企业专题培训,督促发电供电企业深入学习《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规章文件,逐步规范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升排查整改质量。督促电力企业总结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研究改进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2.落实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督促电力企业完善 安全规章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电力企业负责人及时带队对本单位各环节各部位开展全面安全检查、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工程、危险作业、人员密集型作业场所和工程外包管理等方面。对于电力企业排查工作未开展、消极应付或者查出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后拒不整改等情况,县发展改革委将予以约谈、通报。
(二)巩固提升大电网安全防御体系
3.做好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有关电力企业强化大型充油主设备状态管控,加快换流变、套管等重点隐患治理,提升超高压、主设备安全可靠性。督导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企业严格落实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做好机组并网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并网机组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条件。
4.加强电力设备质量隐患排查。督促电力企业聚焦配电变压 器、电力金具、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等应用广泛、产品质量问 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设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开展新采购电力设备质量状态和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建立完善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电力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5.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指导。督促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根据实际会同县供电公司对辖区内重点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组织安全抽查督查,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抽查电力施工下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施工现场安全,发现安全隐患或突出问题,书面告知企业。
6.构建电力设施保护外部联保网络。发挥政企联动,提高综合治理能力。积极探索建立政企联动电力设施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对可能危机电力设施安全的违章施工、建房、植树、 堆土等风险隐患的排查管控,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及时办理行政许可,指导做好现场安全管控措施。
(四)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7.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协调机制建设。主动会同自规、城管、 水利、交通等部门建立电力设施与其它基础设施互碍防范制度。 推动电力建设参建单位按照行业规范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积极推动、引导电力行业有关领域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8.加强电力安全督查检查。聚焦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扎实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部署,细化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
(二)强化技术支撑。鼓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电力建设施工、高风险电力生产运行等领域安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发展。
(三)加强指导检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抽查检查,落实安全督查机制,对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下发通知,督办落实整改到位。
蒙城县油气管道保护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 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基 础,有效防范遏制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制
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统筹安
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意识更加强烈,防范重
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管道保护能力得到
显著提升。督促企业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
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严控高后果区增量。
我县天然气管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 主要任务
(一)开展天然气管道保护责任落实行动
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重点任务,县发展改革委每月开展一次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生产检查并下发隐患清单通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督促各天然气管道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第三方违规施工,协调解决天然气管道保护过程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各天然气管道企业要认真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有关职责,落实天然气管道保护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应带队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与电力设施保护、危化品安全监管、政府规划审批等工作的衔接,加强政企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
(二)开展天然气管道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建设行动
县内天然气管道企业输气站要加强管道保护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培训教育、宣传、值班值守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天然气管道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严格落实巡线制度、定期对标志桩牌进行维护,确保其空间的准确度和完整度,规范设备设施维护、压力容器和仪表法定检测、管道内检测等工作;加强油气管道运行风险管控,重点排查占压和间距不足隐患、定期进行高后果区识别、严防第三方施工管理、防范化解自然灾害工作、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等工作。加强管道应急能力建设,定期对应急预案修订、备案,组织应急演练,同时与县级有关部门建立联系。
(三)深化天然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清理攻坚行动
各天然气管道企业要强化管道日常巡护,对管道占压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消除”,严防“边清边占”。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植物确保不形成深根植物占压隐患;统筹社会稳定和管道保护风险管控,在严防形成密闭空间、气体泄漏监测装置全覆盖、管道巡护通道畅通前提下,积极稳步消除农作物大棚类存量占压隐患。
(四)开展天然气管道项目安全建设行动
继续加强管道规划建设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 、生态红线等统筹协调。严格落实项目审批核准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加强天然气管道与其他线性工程相遇相交关系处理和天然气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管理。天然气管道企业要强化相关工程节点安排,加强与相遇相交工程所属单位衔接,管道施工要提前谋划,尽可能避开汛期、重大节 假日等特殊时期。强化在役在建管道定向钻穿越工程管控,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合规处置、合规运营。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进一步加强《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GBT34
346—2017)、《 安徽省能源局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等油气管道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推广、学习、使用,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
(六)开展全民油气管道保护意识提升行动
加强全民天然气管道保护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定期宣传天然气管道保护知识,制作播放天然气管道保护警示宣传片,通过典型事故教训群众。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油气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部署,细化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
(二)加强指导检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抽查检查,落实安全督查机制,对重大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下发通知,督办落实整改到位。
(三)加强经验交流。有关企业及时总结三年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报送至县发改委,我委按照市级安排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油气管道保护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