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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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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410-00071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全县工业企业、 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 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8 发布日期: 2024-10-18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410-00071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全县工业企业、 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 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8
发布日期: 2024-10-18
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全县工业企业、 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 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8 10:32 信息来源: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各股室、二级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 机构的环境监管,贯彻落实10月10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 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站三年行动,保障我县生态 环境安全,根据《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 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督导帮扶的通知》要求, 结合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工 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2024年第四 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对工业企业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检查,重点关注涉及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废弃处置的企业,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证基础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排放口建设是否符合规 范化建设要求、许可证核发的规范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台账记录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情 况、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规范处置、环境应急预案等。检查企业名单从“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 系统中抽取。(二)对规模化养殖场检查场区雨污管网分流、堆粪场、养殖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粪污资源无害化利用情况;环评审批及验收落实情况等。根据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 数量随机抽取检查名单;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组织对每乡镇随 机抽查正在经营的规模化养殖场不少于5家。(三)对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台账是否规范,医废收集转移是否规范、转移联单、张贴的医废标识是否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等;医疗废水处理(消毒)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根据辖区内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数量随机抽取检查名单;县生态环护执法组织对辖区内随 机抽查医疗卫生机构不少于5家。(四)检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情况; 企业对自身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环保设施风险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况;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 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情况。(五)检查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情况,按照《安徽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态环境行政执 法手册》要求,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存档的验收报告及其他档案资料是否完整;验收是否存在弄虚作 假;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的填报信息是否 全面、正确,与现场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批建一致,验收范围与 内容是否合理、全面,是否分期验收,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 是否履行相应报批手续;验收调查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 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是否完整、真实可信等。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18日至12月10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各县(区)分局和大队自行组织开展辖区内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人员对 每县(区)检查3-5天。

三、工作要求

 (一)检查采取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不打招呼、不听汇 报、直奔现场。要全程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和执法记录仪,认真做 好检查笔录并上传安徽生态环境执法系统,采集的样品统一交由 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分析。(二)检查结束后,检查情况应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系统,并在局门户网站、市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三)执法检查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检查全面、客观、 真实、摸清问题、找出症结。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或相关部门宴请,不得收受礼品礼金,要严格 遵守工作纪律,协作配合,听从指挥。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0558—7685991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