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二级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 机构的环境监管,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安徽省安全生 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学品 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风险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关于立即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的通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4年汛期高温等重点时段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皖环 函〔2024〕383号)要求,结合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 生机构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 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一)对工业企业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检查,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证基础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排放口建设是否符合规 范化建设要求、许可证核发的规范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台账记录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情况、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规范处置、环境应急预案等。检查企业名单从“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系统中抽取。(二)对规模化养殖场检查场区雨污管网分流、堆粪场、养 殖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粪污资源无害化利 用情况;环评审批及验收落实情况等。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根 据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数量随机抽取检查名单;县生态环境保 护执法大队组织对每乡镇随机抽查正在经营的规模化养殖场不 少于5家。(三)对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台账是否 规范、医废收集转移是否规范、转移联单、张贴的医废标识是否 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等;医疗废水处理(消毒)设施运行及达标 排放情况;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根据辖区内乡镇以 上医疗卫生机构数量随机抽取检查名单;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大队组织对每县(区)随机抽查医疗卫生机构不少于5家。(四)检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情况, 重点关注涉及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废弃处置的 企业;企业对自身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环保设施风 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情况;企业环境应急 物资储备、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情况。(五)检查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情况,按照《安徽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态环境行政 执法手册》要求,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 成;存档的验收报告及其他档案资料是否完整;验收是否存在弄 虚作假;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的填报信息 是否全面、正确,与现场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批建一致,验收范 围与内容是否合理、全面,是否分期验收,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是否履行相应报批手续;验收调查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 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是否完整、真实可信等。
2024年7月2日至9月20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局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自行组织开展辖区内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组织人员对每乡镇检查3 -5天。
(一)检查采取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不打招呼、不听汇 报、直奔现场。要全程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和执法记录仪,认真做 好检查笔录并上传安徽生态环境执法系统,采集的样品统一交由 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分析。
(三)执法检查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检查全面、客观、 真实,摸清问题、找出症结。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 得接受被检查单位或相关部门宴请,不得收受礼品礼金,要严格 遵守工作纪律,协作配合,听从指挥。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