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南新区的规划建设,在城乡结合部存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影响文明创建及环境保护,正如康代表提出的譬如庄周街道乐阳社区就位于城乡结合部,辖区内有宅基地政府虽已征收,并与城投对接,但因一直未使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严重。而对于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管理也是一直是我局环卫部门工作之重中之重。
一、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根源分析
我县城市建筑垃圾的来源主要分两大块,一是项目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含渣土),二是居民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废弃物。任何单位和个人处置建筑垃圾都要经我局环卫部门审核,发放核准处置文件后方可处置。建设工程渣土在核准处置上执行严格,源头管控较好,而居民装修垃圾进入申请审批意识薄弱,加上居民小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较少,形成夜里偷运至城乡结合偏僻处乱堆乱放的现象屡屡发生,环卫部门也是屡清不止。
二、持续开展小区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频发,结合垃圾分类,环卫中心于今年初,专门成立以渣土中队副队长徐永青为组长工作小组,开展小区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分两项,其一,针对有物业的小区,要求物业公司在小区设置专门的建筑垃圾暂存点,由物业进行垃圾分类后,向环卫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处置。现已完成对16个物业小区的宣传指导工作;其二,针对无物业的居民小区,协调社区设置密闭型建筑垃圾暂时存放点,并联合社区人员入社区,进校园,宣传垃圾分类及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居民按要求将装修等建筑垃圾分类投放至暂时存放点,由社区提出申请,进入核准处置。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进行中,在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上初见成效。
三、 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加强平台智能监管
今年,环卫中心重新整合人员,实行白天晚上两班巡查制,夜间延时至晚12:00,强化早中晚三个薄弱时段的巡查力度,同时专门成立监控信息组,由专人负责五车监控平台,对建筑垃圾乱堆倒行为的发现和查处,起到了强有力的线索提供和证据支撑。截至目前,已受案10起,办结7起,已处罚金23400元,另3起正在办理中。
四、排查整治违规堆放点,规范车辆运输作业
不定期抽调人员对建筑垃圾违规堆放点进行摸排,组织力量集中清理整治;定期对我县四家零星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进行业务培训,检查其车辆“六统一”(统一密闭装置、统一安装顶灯、统一单位标识、统一颜色外观、统一放大车辆号牌、统一安装监控系统)和先审批后清运执行情况,严格要求按审批单上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进行规范运输。今年以来已清理零星建筑垃圾110余处,计2700立方米。对于日常巡查、群众举报,部门转办、平台反馈等渠道反映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入案件查处程序或给予清理。同时,针对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常发地点,正在申请增设摄像头,以减少监控盲区,强化零星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管。
五、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管理
我局环卫部门积极协调各业务相关单位城投公司、庄周街道、城关街道和住房发展中心,共同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问题进行管理,形成职责互补,协作共管的良好格局。
城投公司将加强建设用地的日常管理,加强土地巡查监管,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过程中发现堆放的垃圾,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加大宣传力度,在土地周边树立“禁止倾倒垃圾”标志,减少倾倒行为。
庄周街道城管属地中队将在辖区内日常“两违”巡查工作中,加强巡逻和督查,如发现有渣土车等大型工程车辆有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或行驶过程中垃圾抛洒现象严重的,将及时与我局渣土中队进行联系处理。
城关街道将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规范化、合理化处理建筑垃圾,对随意倾倒情况予以劝导、制止,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监管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住房发展中心要求物业公司在管理区域内设置规范化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物业人员引导业主对建筑垃圾进行初步分类和袋装化。实行建筑垃圾定点投放,交由清运公司负责统一收运。
六、存在问题
(一)物业小区和部分无物业的小区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设置进度缓慢,造成居民无处就近倾倒。
(二)因垃圾分拣不细,建筑垃圾掺杂生活垃圾,增加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分拣费用,使得企业不愿意接收,建筑垃圾终端处理困难。
(三)五车监控不能覆盖全城,监控盲区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查处困难,加上渣土运输车辆监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故意关闭现象,不能正常联网,影响监管。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推行垃圾分类,加大宣传,加深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协调物业和社区加快推进居民区建筑垃圾存放点的设置,着力解决建筑垃圾倾倒收集问题。
继续加大居民小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协同社区、物业做好宣传管理,引导居民规范倾倒建筑垃圾,完善垃圾处置审批程序,要求运输单位与社区(或物业公司)共同提出申请,经环卫中心审批后按规处置。
排查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常发地点,增设摄像头,减少监控盲区,强化零星建筑垃圾处置监管。
严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恶意破坏监控设备行为,严查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良记录纳入公司资质年审。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单位联系方式:0558-7628579
办复类别:B 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