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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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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754373A/202410-0005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4 发布日期: 2024-10-14
索引号: 11341622MB1754373A/202410-0005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4
发布日期: 2024-10-14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14 18:15 信息来源:蒙城县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高标准恢复城区被切割水泥路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该提案后高度重视,安排县自来水厂、海特燃气公司会同相关街道办事处对已完成施工的路段开展普查,要求县自来水厂、海特燃气公司施工后做好路面恢复工作。

县自来水厂承诺积极与属地管理部门、市政及小区物业公司对接,如有市政道路及小街背巷道路改造,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立即安排施工班组配合道路施工单位对供水管道进行施工,做到路、水同时设计施工建设,避免前面修路,后面切割,再维修的情况。开展对自来水管道铺设路面进行巡查,对已完成施工的路段普查一遍,对发现自来水管道上方混凝土损坏的道路共计320米,将原有混凝土破除,并按照施工规范要求于610日前恢复至与原有路面水平一致,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对准备新施工的城区市政道路及街巷基础设施改造及维修维护工程,落实现场管理严格监管制度,对需恢复路面浇水沉积、机械夯实,要求施工队加高混凝土标号,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路面恢复。

海特燃气公司承诺将积极与市政、社区联系,对被列入旧城改造的未铺设完善天然气管道的城区街道、小区、家属院进行重点巡查,一旦市政公司进行道路改造,立即安排施工队配合市政公司对其进行施工,杜绝了道路改造后出现二次开挖的情况。对在建的老城区街道严格监管,在混凝土恢复时现场管理必须到场指导监管,对需恢复路面浇水沉积、机械夯实,要求施工队加高混凝土标号,并在恢复后对未凝固的混凝土路面施加防护,防止二次破坏。开展对燃气管道进行巡查,发现燃气管道上方混凝土损坏的道路共计230米,将原有混凝土破除,并按照施工规范要求于621日前恢复至与原有路面水平一致,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2024624 

 

单位联系电话:0558-7608855

办复类别: A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