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乡2024年度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根据省市防溺水“新十条措施”,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25日。
意见反馈方式:1.信函方式。地址:蒙城县王集乡人民政府明德路1号。电话:0558-7911001、邮编:233521。
2.传真方式。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58-7912058。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mcwjdzb@163.com。
4.乡、村政务公开专区现场填写建议表
5.全乡各村(居)公告栏查看并反馈建议
联系人:王集乡党政办,联系方式:0558-7911001
附:《王集乡2024年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王集乡2024年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王集乡2024年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夏季是溺水安全事故高发时期,儿童防溺水工作成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点关注领域,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事故发生,王集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履行工作职责。
二、起草目的
针对各时期、各地段儿童溺水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积极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全力避免儿童溺水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学生“零溺水死亡”的目标,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三、起草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2024年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乡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蒙城县青少年防溺水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必要性和可行性
多年来,溺水事故一直是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一条条鲜活生命的过早夭折,给一个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事实上,每当盛夏来临,对于溺水事件媒体都不厌其烦地进行报道,一次次地为人们敲响安全警钟。可尽管如此,类似的悲剧还是一次又一次地上演。因此儿童防溺水方案的制定迫在眉睫。
五、起草过程
2024年3月24日,我乡组织起草了《王集乡2024年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3月25日,召集我乡各站所、村(居)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并于3月25日在王集乡政府网站、乡、村政务公开专区、各村(居)公告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主要内容
《王集乡2024年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应急处置能力、追责问责等内容。
王集乡2024年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王集乡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杜绝未成年人暑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强化我乡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乡各水域管理为重点,全面摸排,强化督查,对全乡16个村(社区)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的涉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划分水域危险程度、明确包保责任人、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在危险水域,设置防溺水警示标志、配备救生器材、求救电话等,并建立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责任落实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制定此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坚决扛起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责任,形成有效的预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紧密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督查,对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
三、重点任务
(一)工作内容
1.问题隐患一个不留。加强管理,消除水域隐患,以村为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水域排查、设置防溺水警示标牌、配备、长竹竿、长绳、救生圈等救生设备。
2.社会宣传不绝于耳。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及安全警示教育,利用乡村大喇叭反复播放防溺水知识内容,在重点水域设立警示牌,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
3.水域监管不缺一块。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全方位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巡逻看护,规范值班值守,增加巡查次数,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推动要求
强化巡查促整改。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经费保障,推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主动履职尽责,细化工作举措,合力推动防溺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督查考评
(一)督查方式
乡党委政府将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整改,对责任落实不力、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及时、监督不到位等情况,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结果运用
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