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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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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406-00236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以案释法】李某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违法进行建设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8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406-00236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以案释法】李某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违法进行建设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8
【以案释法】李某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违法进行建设
发布时间:2024-06-28 16:56 信息来源: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情简介村民李某在蒙城县某乡镇某村村庄规划区内有住房一处。为了解决居住紧张的问题,李某于2024年3月利用夜晚、节假日等时间节点让建筑队在其住房院内空闲地突击建房三间一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房屋建成后,因与邻居发生纠纷,被邻居举报。

【调查处理】某乡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立即责成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李某在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属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某乡镇政府依法对李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城乡规划法》明确“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规划法律,李某在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建设的行为,属违法建设,依法应当查处。但在查处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事实调查清楚,证据要确凿充分。通过调查询问违法当事人、当地村委会干部、及周边群众,对违法现场进行现场勘测、拍照等进行调查取证,形成证据链,从违法主体、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等方面认定当事人在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进行建设的事实。

2、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从案件线索的初步核查、立案查处到最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承办人员多次邀请司法所、法律顾问对该案进行指导把关。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及时予以查处。

【典型意义】违法建设是一种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众合法权益,而且安全隐患很大。为此要求执法人员发现线索后,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