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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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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408-00105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以案释法】某公司滥伐林木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09 发布日期: 2024-08-09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408-00105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以案释法】某公司滥伐林木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09
发布日期: 2024-08-09
【以案释法】某公司滥伐林木案
发布时间:2024-08-09 16:50 信息来源: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情简介】2024年4月14日,蒙城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有人未办理采伐证,在蒙城县辖区某乡镇××村境内南北主路西侧林地砍伐杨树。行政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已被伐杨树60棵。经调查,涉嫌违法嫌疑人某公司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经鉴定,立木蓄积量2.8立方米。

【调查与处理】某公司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蒙城县辖区某乡镇××村境内南北主路西侧杨树60棵杨树经鉴定,立木蓄积量2.8立方米。林业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取得当事人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滥伐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补种树木60;罚款2500元

【法律分析】采伐林地上的林木,首先要取得采伐许可证,按照规定进行采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单位所有和个人所有的,构成林木滥伐行为。

典型意义】本案中,某公司以本公司所占土地为由,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砍伐公司土地上的60棵杨树,该地为林地,主观上具有明知不该砍伐,客观上实施了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树木行为,其行为侵犯了国家保护森林资源的管理制度,某公司的行为属于滥伐林木。对此行为应当依照《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